就算五十岁了,老娘也应该穿紧身裤站摇滚区啊,混蛋!GNR还是没有阿黑啊,混蛋!

演唱会途中Axl Rose说“我待会出去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我抓起来,因为我们had so much fun”

虽然中间拖拉装台拖拉了有一个半小时,观众已经开始喝倒彩了,但当灯光灭下又亮起之后,we had so much fun! a lot

有关摇滚的演唱会总是需要表演者和观众共同来完成的一出戏,而巴黎真是横看竖看都没有摇滚气质一座城市,所以在网上订票的时候我大概是抱着“枪花耶~~~不过星期一晚上是要怎么弄?而且我这把老骨头不能跟一群小朋友挤在摇滚区站上几个小时了吧。阿姨会心脏病发作的……”于是阿姨我就订了看台的票。

即使这样,下班之前心里还是有着很大的疑虑——怎么说也过了用假音尖叫的年纪了。而且我最怕爱美人受摧残——无论是被岁月还是被伊自己。什么“我还是更爱你倍受摧残的容颜”这种歪理在我这里是不成立的,要亲眼看到像阿花这样一代尤物变成熊大叔,自觉心理承受不了。甚至动了“不如到现场卖给别人吧”这样的想法

真到了bercy,外面的台阶上已经都是人了。有打扮很哥特的小朋友——这个是很出我意料之外的。也有穿着西装的蜀黍——估计跟我一样下班就直接赶过来的。这样看来幸好我没有真的“戴几个上面长刺的腕带颈带什么的再穿一条闪闪发亮的裤子”,只是简单的T恤紧身裤,既不会太突兀又不会像是硬要刷绿漆的欧巴桑。

人到了现场,“怎么都想去看一看”的心情就占了上风,而且到处都有穿着GNR粉丝T恤的人,一下子有种跃跃欲试,想要混入这股飘荡在空气里的激动当中。

进去坐定了之后心说“不妙啊”,当时座位大概只有五成满,下面摇滚区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我一下有点害怕——是替阿花害怕——如果观众不配合的话,这简直很难唱下去。而且后来我旁边居然坐进一对显然不晓得这是哪家地盘的小情侣,伊两人一句GNR不会不说,还给我全程带着场内有零售的用于“保护隔膜”的专用耳塞,害我一路想吐槽:童鞋童鞋,怎么你们的妈妈错把GNR演唱会的票当成狮子王音乐会给你们了吗?你们看看前面跟皮夹克牛仔裤粑粑来看演唱会的格子衬衣尖刺腕带小盆友,人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都不用这个,你们好意思么你们?

演唱会以一种并不太热络的方式开始。第一眼太激动了死盯着舞台没有看大屏幕,我第一个闪上心头的想法居然是——阿花怎么染头发了?而且居然减肥成功了?(众:你这个“居然”是什么意思?)后来丫一开口,我说不对啊,这打死不是阿花的声音。往大屏幕上一看,感情是垫场的,Murderdolls

巴黎的观众还是很给力的——巴黎的观众其实看什么表演都很给力,是我对他们太没信心了。反而我对于低音男唱摇滚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感觉就是在那儿压着嗓子吼,只有节奏好像完全不管旋律一样。而且这人喜欢讲“mother 法克er”,动不动就对着下面狂喊“你们这些mother法克er举起手来给我法克,我爱法克”云云,我听着挺好笑的(最好笑的是他最后还弄出一把上面写着法克的伞来当道具),就歪在椅子上——这时候还是觉得看台区蛮好的——偶尔给点力拍个手什么的。

这时候我看底下那些伸高手配合那个mother法克er摇摆的观众好像一颗颗发芽的土豆,对面看台上歪着懒懒的观众是一颗颗没芽的土豆,台上那个画具男好像巫师一样,咒语是mother法克er,指挥着土豆发芽。

摇滚歌手其实跟神挺像的——我第一次这么觉得。

当你站到台上,即使这个场子的人不是为你来的,即使你暖场觉得很辛苦,即使你要不停地喊“巴黎人,给力啊”活像个卖蒜的,但是只要有几个土豆因为你发芽了,你就有了信徒,就有了追随者,就有了别人没有的power——控制一群原本跟你毫不相干的人的肾上腺素的power。摇滚乐手,还是挺牛X的——在装台的那一个半小时里我一边配合做人浪一边打瞌睡一边就在想这些有的没的。

然后阿花出场了。

跟阿花比起来,刚才那个mother法克er撑死了也就是李x志大湿的干活,而阿花,那俨然是基督降世。如果信仰可以指人战斗的话,那阿花的声音曾经可以统领千军万马——嗯,应该是百万雄狮。他和阿黑,最好的歌手和最好的吉它手,神迹一样的完全组合,那个时代是属于他们的,那些信徒是属于他们的,现在阿黑不在了,信徒还在。

一句废话不用,什么时候鼓掌什么时候安静什么时候站起来什么时候摇摆什么时候尖叫什么时候合唱……多少第一看他们演唱会的人,譬如我,都做得这么精准这么恰到好处,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就是“驯化”啊,早就不知在什么时候被驯化了。当sweet child o mine的前奏响起——准确地说是Izzy刚刚把那把闪瞎人眼的吉它立在腿上的时候,全场整齐地跳起来,我甚至是用少女的姿势——就是韩剧里常见的那种把双手合在嘴上——跳起来的。

有些事你做过一次,永远都不会忘记——比如游泳,比如骑单车,比如像个疯女人一样用假音一直叫上几个小时。

那几个小时里,虽然不能摧城拔寨,但是体育馆里这几千人上万人的肾上腺素都是台上那几个人的,那几把吉它,那一副鼓,灯光烟火,还有阿花的声音,在场人最深的最黑暗的平时不能说的不能喊的情绪就随着每一声吉它响,每一个动作而癫狂,像台上的烟火一样喷发闪耀。台上那个油光满面金发凌乱的家伙,在那几个小时里我们头顶上什么样的神都被他比下去。

他妈的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当摇滚乐手更爽的事情了吧。

阿花还是那么爱演:丢麦架——虽然有一次拿脚去勾没勾起来,跳上钢琴——你居然还跳得起来我倒是很惊讶,躺在地上——虽然现在躺着像一头被打死的熊。他的声音却是真的老了,如果拿来和他年轻时候那种刺痛人的好像利刃——越是利越是脆——的声音相比,那真是叫人心伤的一件事。但是声音里那种死也绝对不肯死得安静的力量和气质还在,听到他的声音还是会觉得热,还是会跟着每一句歌词渗出汗来,还是在听到慢歌的时候有想哭的悸动。

看台区太不给力了。我实在想混到下面摇滚区的那些疯子里头去。那些疯掉的信徒才是得道的人,可以大声地吼,用力地摇,当世界上所有其他人都死了一样。

后来返场,在漫天的彩带和纸屑中阿花说“巴黎,下次见”。我也默默地说“下次见,下次老娘要站摇滚区”。原来没什么所谓老不老的,我们大部分的人一生中通常只有一个会喜欢摇滚的年龄段,等到那个时段过去了之后,再不会有位置留给新人。只能跟着那一批曾经用音乐陪伴过我们的人,不能永远年青,但永远流泪满面。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当摇滚乐手更爽的事了。

老娘下次要站摇滚区的!老娘五十岁还tmd穿紧身裤去站摇滚区!

PS:于是我十月份看concert的quota要从michael bubble头上挪下来给linkin park或者lady gaga了……我对励志摇滚兴趣不大,看gaga应该也蛮好玩的

视频神马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拍出来的感觉跟现场差得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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