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的反叛--Hunger Game(小说)

第一部电影上映的时候想过看原著,最终被「青少年小说」、「三角恋」和「三部曲」这三个关键词吓回去。幸得第二部电影终于牵动好奇心跨过了偏见。
这几天陆陆续续听完了完整三部,只留下epilogue没碰——这也是audiobook的好处,眼不见那最后那几页,就不至于引发强迫症。

不肯听完,因为知道最后必然是圆满大结局——毕竟是少年向么。然而传统的圆满结局作为这个系列的终结,竟是让人无法承受。

我很庆幸自己看走了眼,它不是「一本」青少年小说,而是「那一本」青少年小说。

多少写给儿童的写给少年的小说,譬如《纳尼亚》(仍然是我的最爱)譬如《哈利波特》譬如《暮光》,都是给出一个堂皇的理由——世界的未来,人类的福祉,宇宙的和平——让年当少壮的主角慷慨赴死而泣血讴歌。

惟Hunger Game拉住少年们的衣袖道——你真的想清楚了么?这真的是你本人的意愿么?!你真的能承受这一切的责任后果么?你真的确信所有的行动都是出自本意而不是被弈棋者们操控么?

“Don’t trust them!”

这是Boggs对Katniss最终的嘱托,也是作者对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告诫。这部青少年小说里没有Aslan,没有Dumbledore,没有Cullen夫妇……没有一个真正以「智者」,以「先知」,以mentor形象出现的可被主角们依靠、仰望、学习的「大人」!

在青少年向的小说界内——我不敢说独一无二,但至少在个人阅读范围内是空前的。

为了Katniss为了反抗Hunger Game而牺牲的Cinna,为了避免小分队返回13区送Mockingjay入虎口而任命年仅16岁少女为队长的Boggs也只是「保护者」而已。
剩下的主要中年以上角色,有Snow和Coin这样为了巩固权力而不惜血流成河的政客,有Katniss的妈妈这样无法承受痛苦而脆弱难依的平民,有Effie和Katniss的造型三人组这样已经被现实洗脑失去判断能力的追逐者,仅此差别。

挂着mentor名号的Haymitch不止一次被形容为「男版的Katniss」。在第一部里对男女主角的「指导」作用几近于零,第二部里真正担当起「教练」角色的是少年Peeta。第三部里Haymitch在投票时「追随」了Mockingjay。
Haymitch和Beetees是男女主角的「同谋」和「战友」。同理Beetees。他们都是Victors,都是Hunger Gamer的胜利者,也是牺牲品。
而在「跟同区伙伴相依为命」的境况下,Katniss不惜以命为注也不舍弃Peeta,在「失去至亲」的境况下,已接洗脑的Peeta仍得回本真守护同伴,比借酒遁世的Haymitch又要强壮许多。

这个系列里最为睿智最有领袖气质代表,是Peeta。他让人联想到曼德拉:天然好人缘,天生幽默感,真诚亲切坚定善良不吝自我牺牲--书里这个角色比电影里有存在感多了。

The boy with bread. 看电影的时候还会怀疑Katniss的归属,小说里这句话出现时三角恋的结局就已经定了。Hunger Game最终争夺的不就是bread么,人类最日常也最重要的食物。整整三部,最后都是同样的胜负手--只要Peeta被毁掉,尤其是毁在Katniss手里,Snow就赢了。

因为他的一切品质是人类未来的希望:假如人人皆如Peeta,那世上将再无暴权再无战争。汤姆苏就苏吧。

至于The girl on fire,额头上没有you know who留下的闪电疤痕,血液里没有招引吸血鬼的致命芬芳,她和Gale都是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
幼年丧父,为了养家活口射得一手好箭,正义感和武力值过人,同时双Q低于平均水准。她所有的判断都是基于打猎的经验和直觉,从来只有短期战术不懂长期战略,加上脾气急躁又缺乏安全感,还常冲动行事分不清好歹--听到Peeta采访时的表白,得知Haymitch等人的plot,她第一反应都是冲上去先殴了再说。
如果不是有Haymitch,有Boggs,有Finnick,有Gale,有Snow等人对她解说各种曲折阴毛,光以女主角的POV去看,很多事都分不清真假。

这个优缺点都很明显而且非常顽固,既不分外漂亮也不大聪明出身贫苦不爱学习又从来占不了道德至高点的主角,一出场就方便任何一个青少年读者投射——她任何一方面都不比你们强或者弱太多。而Katniss之所以能够成为主角,能够影响周遭,能够成为革命符号,能够survive,得益于她在Snow在Coin甚至在Haymitch看来最致命的缺点--不听话。

她从来不盲目遵从大人的指挥,更不会欣然逐流。一进竞技场她就差点把Haymitch的叮嘱抛在脑后,一捧浆果推翻了游戏规则,一枝箭射穿了竞技场搅和了叛军的计划,第三部里不理会13区的规定不买Coin的账。

叛逆。挑战。质疑。探索。思考。

「就算是死,也必要以我本来的面目去死,绝不成为他们任意摆布的棋子」。这就是她为青少年树立的榜样。这是所有我读过的青少年小说中最为嘹亮最为颠覆最为大胆的宣言——不是依着社会既有戏戏规则成就「梦想」,不是成全大人的战略变成「英雄」——而是保持我的样貌,我的判断,我的思维。即便是失败,即便是阵亡,也将以我的意志倒在我自己的战场上。

然则「我」是谁?

全书严格统一地从她的POV出发,所以当Katniss一遍遍问「我是谁」「我该怎么办」时,读者也同样彷徨,在同样的境况下甚至会得出跟她一样的结论:应当硬起心肠干翻别的tribute活下去,应当跟Gale一起带着家人跑路,应当救Peeta,应当奋起反抗,应当加入叛军,应当刺杀Snow,应当为Prime报仇……

尤其是Hunger Game的世界其实就是我们的世界。

第一部以忒修斯传奇为蓝本的「生祭」故事,第二部以《斯巴达克斯》为基础的「阶级」设定,一步步扩展Katniss的世界,从12区到首都,到victor tour,喜闻乐见的三角恋,惊心动魄的Quator Quell都只是「饵」罢了,将心心念念CP、喜爱新奇场面的读者们钓上钩,通过第74届Hunger Game和Quator Quell,通过Katniss的心和眼,接受Panem的设定。

第三部才是真正的肉戏。前两部小说里的重要元素都在第三部里「主题重现」--Peeta跟Katniss再次陷入「是敌是友」的猜疑(但这次被蜂毒入骨,心存疑惧的是Peeta)几个区之间的联盟纵横关系再次被搬上屏幕(但这次是叛军对Snow的反制)Katniss和Peeta是否能携手生还再次挑战游戏规则。

作者在这里等着入瓮的各位,仍旧是背景介绍-->动作戏的结构,但这次不是在罗马竞技场里玩电子游戏,而是进入一个真实的战场。越战,两伊,敘利亚……你可以任取一个自己熟悉的,Katniss所经历的所感受的,就是那些战场上的士兵,战争中的难民所经历所感受的。

当竞技场变成战场,当Hunger Game变成战争,当娱乐真人秀变成权力更替的游戏,所有的读者都在Panem里找到历史的踪迹——演变成恐怖屠杀的1789,牵扯入多方利益独立战争,缔造出另一种帝国的十月革命;在Katniss和Peeta身上找到伟人的形象——成为「永革命」的符号的格瓦拉,被供上神坛的某某某,点燃了阿拉伯之春的穆罕默德·布瓦吉吉;甚至找到自己的角色--从世界的角度来说,我们都活在物质丰富的Capitol,埃塞俄比亚叙利亚伊朗是12区11区13区,有多少人在同情饥饿中的孩子战火中的童军们的同时,为战争为制裁甚至为恐怖份子叫好?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话,所有人都会说,但是真当身处其中,有多少人能克服求生存、得自由、要复仇的火焰?有多少人用这把火焰毁灭了人性,成就了Snow和Coin的贪婪和野望?

不屈服不盲从不按牌理出牌的Katniss,一度也奔入毁灭的战争,曾经也扑向仇恨的火光。The girl on fire。但是最后的战役不是「圣战」,没有「绝对正义」的一方,没有「拯救世界」的荣耀,没有大仇得报的痛快。Katniss没有像一般青少年小说的主角那样手刃大boss总统,没有加官进爵,没有载入史册,而是失去了妹妹,失去了家园,失去了友谊,并险些因PTSD而失去了Peeta(小说中描写的hijacking状态根本就是PTSD)和她自己。

虽然the girl on fire最终寻回the boy with bread,重新找回生活和希望,也是伤痕累累。而书中那些最美好的角色——还是儿童的Rue和Prime,少年时的Haymitch,青年时的Finnick,全部在读者眼前被毁掉。这样的悲剧,我才觉得承受不了圆满的「N年以后」。

反战。反英雄。反乌托邦。

很少有青少年向的小说会告诉读者一个如此真实的世界。又很少有写实的小说能像青少年小说这样直白地将立场观点抛到眼前。从愤青到以世界和平许愿到无政府主义者,对我来说是10+年的阅读思考自省总结。对Katniss来说是Hunger Game, Quator Quell和战争的经历。对本个系列的读者来说可能只是三本书而已。

妙的是,小说里极度讽刺了媒体弯曲事实,左右群众意见的功能,一再提醒读者--你读到的看到的听到的都不是真相的全部。但是这部小说及其改编的电影,正是经由媒体(当然是带有夸大和引导性)的宣传,才能广泛流传,令得我这样自以为已经绝缘于青少年小说的大人翻来一读。

这么巧昨天才看了关于WikiLeak的电影The Fifth Estate。当然作为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我是站在JA这边的。在新媒体时代在资讯爆炸时代长大出生的人们,见证了facebook,twitter,youtube改变世界面貌的力量,必然慢慢学会在海量的信息中判断真伪,在铺天盖地的宣传中保持清醒。

独立思考。成为一只Mockingjay

Suzanne Collins几乎是步步为营地带着她的读者进阶。Katniss的世界一部比一部拓宽,接触的人物一部比一部年长,惹上身的麻烦一部比一部复杂,而她心理活动描写却一部比一部简略,到最后关键性的投票,她为什么投yes就根本不写了。Katniss心道这一举成败就看Haymitch是否真的懂她,实际上作者在说「骚年,小说要结束了,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最后就看你能不能自己琢磨出Katniss的动机了。PS:要是你,你会肿么投票呢?」

愿所有读这本小说的骚年都新技能get√

上一篇的补充

1. Daisy, Carraway, Baker, Gatsby和Wilston夫妇都来自西部,所以这一群人其实来自「西部时代」(电影最后用旁白总结交待)。Daisy和Baker「顺流」变成了「东部时代」的人,而Gatsby和Carraway固守「西蛋」,前者最后死在了那里。Wilston本来是想把老婆Myrtle带回西部,也双双悲剧。

2. Daisy跟Myrtle是被对照来写的。Myrtle的狗相当于Daisy的女儿。Myrtle买狗的场景在书里有非常详细的描写。她问狗贩子是”boy or girl”,狗贩说是boy而Tom一口咬定是bitch。小说里暴露Myrtle奸情并最终决定她命运的是一条皮质狗链。如果这些细节不出现的话,Myrtle说要买狗的那句台词也就多余。另外Tom是不会把珍珠项链这种象征「高贵」的礼物送给Myrtle的

3. Gatsby曾经很风流,Daisy也有过很多男朋友。Baker第一次见到Gatsby时,他们坐在Daisy的白车里,白色象征「纯洁」。Gatsby曾对Daisy许诺「照顾她」。他参军后,Daisy迫于社会环境需要做一个抉择。她重新结交了许多男人后才嫁给Tom。戴上Tom送的昂贵珍珠项链嫁给他的那天起,Daisy就再也回不去了。Daisy最令人倾倒的魅力是她的嗓音。Gatsby形容说是”full of money”(感受一下)

4. Nick Carraway来自一个「老钱」家庭,影片开头那句话的完整版是”“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他的家族自称是Buccleuch公爵的后代,但实际上是在Nick叔公这一代才发家致富的。Nick上的是耶鲁,但只正经念过一年。这段身世跟Gatsby「宣称」的非常像。因家教关系,Carraway是一个「不轻意直陈观点」的人,他才不会大声说出「我受不了你们」这样的话。

5. Baker比Daisy小几岁,非常「佩服」Daisy。书中描写她说「好似用颧骨平衡着什么东西」。Carraway认为Baker喜欢说谎并靠此技巧来维持很雀跃的肢体(浪漫)和很淡漠的神态(实际)之间的平衡。Baker就是正在「东部化」的Daisy。她跟Carraway的关系进展也跟Daisy和Gatsby同步。最后分手时她对Carraway说”I don’t give a damn about you now, but it was a new experience for me, and I felt a little dizzy for a while.”(「我现在对你的事已全无兴趣,不过这对我倒是个新奇的体验,有那么一会儿我竟也有几分心醉」)实际上是借她说出了Daisy对Gatsby的感觉。

6.因为以上这些人彼此之间错综的关系。所以小说里的人与人之间都是「同谋」关系。Tom带Carraway去见情妇Myrtle使之成为「同谋」,Gatsby委托Baker向Carraway提出「请Daissy来唱下午茶」的要求,使两者成为自己的「同谋」。Gatsby想要靠给Nick介绍业务来深化他们的「同谋」却被后者拒绝(所以影片中Garraway说这是”favor”不妥当,他对Gatsby始终持「保留意见」)各种「同谋」关系的变化推动情节发展。从酒店里摊牌到Gatsby被枪杀这段高潮戏集中体现了所有这些「同谋」关系的变化。

7. “It takes two to make an accident.”是Carraway吐槽Baker的驾驶技术太糟时后者的辩解。这句话既体现了Baker的carelessness和「不负责任」,对Myrtle车祸做了预告,也是对所有「同谋」关系造成的悲剧的注解。在两人正式分手时,Baker对Carraway重复了这句话。因为Carraway只是half loved her,她又too wise,所以他们的关系才没有演变成悲剧收场。

8. owl-eyed man就是Carraway和Baker在图书馆里遇到的那个老头。他在小说中的台词是「这些(指Gatsby的书)都是真的」。意即无论他表面上看起来是怎么样的人,围绕他有什么样的谣言,他的内心都是真诚的。事实上Carraway直到车祸后才认识这一点并「终于认同Gatsby」。Carraway打遍电话寻遍友人未果后,这个他一直不知道名字的老头不请自来地参加了Gatsby的葬礼。

9. Tom一开始就知道Gatsby是暴发户绝不可能是牛津人的原因是后者穿的衣服和开的车太鲜艳(「老钱」们多用深色)原话Tom是说「他穿粉色西装」,Carraway看Gatsby的最后一眼也强调了「粉色西装」。这些鲜色是Gatsby内心的「浪漫」与「激情」的外在表现。是以有扔衣服的那一段和Daisy哭着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衬衣」。

10. 小说里使用了夏、秋、冬三季来发现从「金光灿灿」到「大雪茫茫真干净」的人事变迁。但是「冬天」出现在Carraway对自己学生时代的回忆里,地点是Wisconsin,此州名的意思是「我们居住的地方」。通过这段回忆,Carraway意识到「我是冬天的一部分」以及「这是一个关于西部/方的故事」,也即意味着「西部/方时代」的逝去。

大致上就是这样。至于译本我并不知道哪个比较好,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读中文版的时候是遥远的

在看片之前随便说下Gatsby

几乎没被这本书弄死……在之前心血来潮读了《侏罗纪公园》,页数是这部的三倍,两个晚上完食。Gatsby看到现在居然还没读完。一开篇杰少就使用了veteran bores这种莫测的词汇必需巴巴地上英文论坛看是不是有什么怪意思在里面。之后整个tempo有点能看出「爵士时代之父」的意思了——杰少不严格遵守时间线亦或按照意识流来行文,把「几周之内的几个夏夜」放在一起因为全是party主题,然后再把其他补进去,就跟乐章似的:一个主题部完了,过渡一下,进入下一个;描写上又重光影色彩,通感随手用,那些沙龙啊晚会啊都描写得像是印象派画作。

不过对比同样「爵士」的《在路上》的长句多是and连起来造成「一贯到底」的印象,用词也比较普罗大众,节奏比较「流动」反而随势读得更快些。杰少擅长从句、古英语和法语泊来词(好在后者在能力范围内),扭拧得不行。多定点描写,即使是一件连续的事情,也是即景式的叙述。很少使用「我听到」「我看到」之类主动性的表达,或者「接下来」「过不多久」之类连接时间片段的词,使之总有种「浮离」感,读者找不到POV作依靠又没有时间线做推理,就让「故事感」变得很淡,需要一边读一边在脑中绘图(而非叙事),违背一般阅读习惯。
典型就类似这种:But above the gray land and the spasms of bleak dust which drift endlessly over it, you perceive, after a moment, the eyes of Doctor T. J. Eckleburg. The eyes of Doctor T. J. Eckleburg are blue and gigantic—their irises are one yard high. 这种奇怪的句式,前一句是莫名其妙的从句完全不提供「视点」就一个背景色,但又叫你perceive,后一句硬要这样顶真重复the eyes of Doctor T.J.Eckleburg,才有细节的颜色和形状,强迫读者脑内作画!

就算已经完嗑on the road,每每开篇总要花一点时间适应,才能找到律动在哪里。不小心一个走神或者放下了再捧起来,又要repeat这个过程,加上是「用右脑看书」非常耗力之余还总在琢磨「这种renoir画作的观感是肿么写出来的」,是以进程之缓慢实在预期之外。

这部小说有一种「伤逝」感,每读到「我」好像一个戏台下的观众在看这副众生相的时候,就会穿越到《飘》的Ashley,金色的软毛,忧郁的眼神总是透过Scarlett望向她的身后:业已死亡的「南方」的幽灵,心不在焉地任由绝不向命运认输的Scarlett摆布着把余生过完。
跟《飘》一样,这本书里的女性被描写成务实的、可以用谎言保持外表平静、诱惑的「生存者」。第二章写Myrtle家的party,形容女性的词都stout, wordly, lound甚至Myrtle的家具也都是over-large,而除了Tom之外的男性则全都瘦小、无神、猥亵。对Wilton先生的描写集中了这一切特质:He was a blond, spiritless man, anaemic, and faintly handsome. When he saw us a damp gleam of hope sprang into his light blue eyes. 一整句话是能用多少表示「颜色淡」的形容词!Myrtle一搭上Tom就自然进入「(伪)贵妇」模式:买这买那养狗穿着光鲜地开party自以为是在办法国沙龙(这段实在太好笑了)。她抓住一切细节模拟「上流」太太的行径并要求取而代之。她和她的女性朋友们都认为以自己的条件嫁给现任丈夫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谎话接着谎话,谣言续着谣言,所编织成的这个「美国梦」现在听起来看起来也很眼熟,尤其在一个逐渐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国度:八卦小报、嫁入豪门、青年才俊、宴会应酬,谁谁交往了、结婚了、离婚了、给了多少分手费、赡养费,谁谁的艳照门了、转性向了、贩过毒了。我们其实还活在这个「只要往上爬就能进入金碧辉煌的天堂」的世界里。「我」看这一群人、这种生活的疏离陌生局外倒是不难感受。

电影预告看起来是很豪华。但好像豪华得太「实在」太enjoy其中了。小李子虽非Gatsby的理想人选也还凑和,毕竟这个主角跟《蝴蝶梦》的Rebecca是逆向操作——后者虽然虚写却音容宛在历历鲜明,前者虽然实写倒如烟似雾大而化之,真是叫有些人死了却还活着,有些人活着却已经死了。大概满足「30上下、英俊优雅」这样的大框架即可。但是Daisy的选角实在让人太无能了。那种「人鱼的诱惑」般低婉如歌的声音,似近实远的变化不定,虽然我对梦露没有特别的好感不过越读下去越觉得Daisy应该是她这样的形象。Mulligan相比之下就是个小姑娘,还是「邻家女孩」那种,加上她歪嘴而且一作表情就神态紧绷……估计得坏了书里的「眼」。反正明天看了再说罢。

那些年,我们撸过的《悲惨世界》

追根溯源,从原著开始撸起。法国之所以会成为今日的法国,因为伏尔泰、卢梭和雨果。末一位文豪,小说写得其实不怎么讲究,然情怀深沉悲世怜人,故影响颇深远。

《悲惨世界》是个“爱一人便爱世界”的劝世故事,当然中间拉里拉杂有建筑物和历史故事乱入(老娘当年全凭一股子蛮力才看完的),但是整体上始终“善举与恶行”明暗并进“大爱与小爱”双线交织,烘托出“人道与秩序”之间的平衡取舍,一分二,二合一,在结构上算得很完满。

Jean Valjean和Fantine都只是最普通不过的人,因为一次“小失足”后,所遇之人对待其过错的态度不同,而得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命运。
前者有幸遇到神父赠予银器得到新生,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对世界充满爱对社会有用的大好人。
而后者……设若酒馆夫妇不是如此贪得无厌,工头不是如此残酷无情,设若在她卖掉头发卖掉牙齿的过程中有一双如神父般的手将之扶起,Fatine也不至一步步往深渊中越发堕落。
所幸在生命的最后遇到了Jean,Fantine可以带着安慰与希望,而非无尽的怨毒与憎恨,离开这世界。这世上的恶人,是被无处不在的恶意所催生出来的。倘如人人都似神父,不好说个个有黑历史的都会变成Jean Valjean(毕竟酒馆夫妇这样的恶棍也是有的),至少不会有Fantine的悲剧。

不仅是因为对辞退Fantine一事感到责任,也是在她遭遇中看到了自己命运的另一种可能性,Jean方才对“完成对Fantine的承诺”一事如此执着,从而使得Cosette成为全书中最完满最幸福的角色。
她的美丽、聪颖、纯洁、善良,是这个“悲惨世界”的希望。Jean最初入狱的罪是为了“救姐姐孩子去偷面包”,而Fantine泥足深陷的动机也是为了“救我可怜的孩子”,他们的牺牲都是为了下一代。纵观全书中的亲世代,天真而悲苦的如Fantine,狡诈而无良的如酒馆夫妇,冷酷而坚韧的如Javert,心中都再没有“爱”的位置。即使Jean Valjean所有的,也是大爱,是怜悯与责任与赎罪与感恩交织的驱动力,直至他找到Cosette——虽然被遗弃被虐待,却年幼天真,只要妥善保护未来仍然可望幸福的Cosette——才生出久被遗忘,却是人类最天然的感情。
他对Cosette的父女之情,是小爱。
这种在亲世代中寻迹无踪的平凡的小爱,却是子世代的主线。Marius和Cosette之间的爱情,Eponine对Marius的单恋,革命青年间的友情。这些小爱,相比于大爱,有不安嫉妒限制争吵猜疑。而最终去改变这个世界的,正是这些小爱。Marius带着对Cosette的思念视死如归,Eponine为了保护爱人摆脱了她自私自利的父母私赴前线,Jean为了保护女儿的爱人加入战局……始终抱持着崇高革命大爱Enjolras虽然是领袖,但是参加革命的人更多是出于小爱,如银桑所说“每个人都有拼死也想要保护的东西”。
当这些小爱汇聚到一起,这场战争所流下的血就不只是暴戾仇恨杀气斗心,而是为了对抗这个世界的冷漠无情残忍自私,是为了下一代的希望。
而这个希望不是轻易得来的。Enjolras死了,Gavroche死了,Eponine死了,Marius九死一生伤痕累累。但是Jean保全了Cosette,不仅是她的生命她的生活,还有她的幸福她的爱情她的纯真她的荣誉。她正是Jean和Fatine所憧憬的,Enjorlas所奋斗的新世界:忘却了曾经所受的凌辱欺压,通身都是爱与美。是Hugo是与同时代人所向往的法国。

对神恩敬的大爱是一种向善的意愿,舐犊之情的小爱催发了人类心底的温情,最后就变成我们现在说的“人道关怀”。与之相对应的正是Javert的“恶法亦法”原则。
Javert并不是坏人,在革命时他也觉得学生无辜想要劝退他们,去找Cosette时他会担心Jean并非良人恐对孩子不利。他死咬着Jean不放非为私仇,而是“法律自如此,执法者当如是”。他不听理由不信借口不管苦衷,无论动机如何是否情有可原,犯法就是犯法,法律说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因自己的生活成长环境,看书的时候我就喜欢且敬佩Javert的偏执顽固弃而不舍:这绝对是条“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汉子。
如果世上的执法者都像他,这世界就太平了——当时我是这么想的,简单粗暴但自有道理。自然这些年面对社会上的人与事多了,想得深了,才理解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这句话也不全是询私。“人道”与“法制”之间要如何平衡,是个艰难而微妙的题目。譬如美帝现在讨论正欢的“非法移民合法化”主要争议就集中在此——非法闯国境做黑户当然是不对的,当受处罚不可鼓励;然而一刀切把人都赶回去,又是不人道的,不给人留活路的。
现时而言,神父,这个世界是需要的,Javert,这个世界也是需要的。所以Jean Valjean只是惧之畏之躲之,却没有恨过——Javert做的事不尽人情,但是从法理上来说是绝对正确的。
而在小说中,规则的守护者Javert却被Jean所动摇,最终沉入塞纳河底。那是Hugo当时代的需求,“恶法非法”,相信人性本质的善良以人之追求幸福的本能,恳求居位者不要墨守陈规,呼唤在野者勇敢反抗,让旧的世界随历史洪流而去,创造一个自由平等,人人互爱互助的明天。

音乐剧的改编,在前两层上遵从了原作的结构与精神。开头的合唱是亲世代/旧世界的悲愤哀号,在起义那一幕里和people sing轮唱实现了时代的交替历史的更革,结尾则用people sing激扬希望。Fantine和Jean Valjean在离世时,从对方那里得到了最后的安慰,一旁有美好安然的Cossette相伴,只不过Fantine所见的是她幻想中的年幼的Cosette,而陪伴着Jean的是真实的成年的Cosette,实现了保护与救赎的承诺。
然而Jean和Javert这条贯彻始终的线索,就处理得相当不得体。《悲惨世界》原作问世之后,在法国内得到的最多批评就是其中的“宗教意味”。当时乃法国的“光明时代”,向往着理性民主平等,共产主义萌芽初生。尽管如前文所说,Hugo最终用以推翻“悲惨世界”的是小爱,但是神父那一段情节已经足够被左派知识分子诟病。而音乐剧不但放大了人的恶(Fantine被逐那一幕,她的工友被刻画得过于冷酷),更放大了宗教主题,动辄呼唤上帝之名,更有一段唱词是Javert自诩“代替上帝惩罚你们”,投河前更是举头问天,大大削弱了这个人物与Jean对立,两人相爱相杀……咳,是追逐较劲几十年的象征:本来应该是民众对更好的生活的渴望与现有制度之间的冲突,到了音乐剧里似乎变成信上帝的和不信的之间的问题,Javert小鸡肚肠得理不饶人。
至于“小爱”的部分,Marius与Cosette一见钟情,Cosette向Jean探问真相,都只一两段唱词了事,没有充分体现出这个人物令人怜惜爱慕的特质,导致这个“圣斗士的雅典娜”的女神形象空洞无趣,尤其与苦命的Eponine对比,好像一个把好处占尽的白莲花。

p1820782724电影改编音乐剧,除了场景的自由之外,当然情节的串连和颜艺的表演,都是体现电影这一手段优势的地方。但是本片似乎还忘了一点:相比于百老汇的场地和乐团编制,电影是studio配乐,可以使用大交响乐团和大合唱,这一层在音乐编排上的自由在本片中完全没有体现出来(或许是有意要保留百老汇特色?)。《悲惨世界》音乐剧一头一尾的两段合唱应该尽显“史诗”气质,片尾的people sing使用了军鼓和小号,相对应的片首是纤工合唱,两者在力度上应该一样才能体现“推翻”的意象。在百老汇舞台上,人声有限,打击和钢管乐器不能过份。搬到屏幕之后,明明可以重新编曲配器,然后用百人大合唱渲染出如贝九一般的气魄,却偏偏把开篇大合唱改成了轮唱……

另外采用“真唱实拍”的手段,好让演员带情境入歌,而观众能同步看到演员在唱歌时的真实表情。为了极大呈现这个“创举”的效果,全片的特写不断,除了几个外景之外,镜头几乎就是在各个的上半身穿梭,酒馆那一场戏看得人几乎头晕。
而真说到用表情给演唱加分的也只有硬是把自己饿成零码的Anne。音乐剧中的Fantine因为是大号嗓,唱出来总是怨气过胜怒意过强,一股子要报复社会的劲头。Anne演来就是百般无助楚楚可怜,充分体现了“把美好毁灭给人看”的悲剧定义。
Eddie明显受过良好的声乐训练,好处是他以一副风吹即倒的小身板和一张清秀瘦(受)弱的脸倒是能发出厚实的声音,在对Cosette款款细语和随Enjolras高呼革命之间切换自如。坏处是这种训练造成了他一抬共鸣腔就振头的动作,给人太过明确的“演唱”印象,好像不是在看电影而是在看被拍成视频的音乐剧(这两者之间绝逼不应该是一回事)。只有empty chairs那一幕中,镜头长对着他的侧面,那些振头跟歌词中的悲恸倒是奇妙地刚好结合。
至于像饰演Eponine和Enjolras的本是百老汇演员,同步演唱时又过于分心在表演这一层上。Eponine用较弱的声音唱a little fall of rain是为了符合情节需要——在舞台上可以大声,但是在电影镜头中,一个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女子还肺活量啪啪叫地唱歌就显得很怪异。但还是可以看出Samantha在唱这一段时有点两头顾不全。至于Aaron,他的声音太重书生味,完全没有煽动性。如果是配唱,至少Aaron可以做多些激昂的面部表情来补足他声线的轻柔,但是因为是同步唱,他在控制声音的时候表情当然也是一副“老子在控制”的尴尬样,导致在和Marius合唱那一段,无论声音还是颜艺都被Eddie盖过去,所谓“领袖”的魅力荡然无存。
而对于Ammanda来说,这不是两边顾不全,而是两头不着落了。音乐剧用来弥补Cosette这个角色单薄的手段就是把她设定为高音,她是全剧中唯一需要用美声去唱的角色,以此来体现她的“女神”属性。如果光听调子,那就是得年轻的莎拉·布莱曼来唱——如月光般皎洁,如初雪般轻柔,飘飞于人世的苦难之上。Ammanda唱到高音别说轻盈缥缈了,简直是让人分分钟担心她破音或者断气……Cosette,Marius和Eponine的三重唱特别明显,高音部几乎完全听不到,于是这个人物变得更加没有存在感。而在顶高音的时候,Ammanda脸部肌肉紧张,眼中几乎难掩“害怕”和“用力”,于是她整部电影的表情就一直很焦虑。于是出来的效果就是“明明占尽了好处,还总是一副心有不足的表情”ORZ

当然问题最严重的是两位亲世代男主角。
狼叔一向唱功无碍,又唱又跳也不在话下。这次不知怎么回事,总好像嗓子打不开。在听完前两段之后,我心里的OS是“这个Jean Valjean真娘炮”……说得难听点,狼叔这部剧里,尤其到了高音部分,唱出来的是“太监声”,说好的男中音呢?难道Jean Valjean对Cosette说“我既做你的父亲,也是你的母亲”是指这个意思么?而且狼叔有一个地方还唱错表情了,收到Marius的信之后,Jean先是苦恼纠结“他将带走我生活中唯一的光和安慰”,当下是恨那臭小子,但是一念及“他可能会死”,就立刻放下私情,决定去救人,这跟他嘱咐Gavroche远离战场一样是保护下一代。但是给狼叔演出来,到了“他可能会死”那一句,不知怎么给人一种“巴不得”的感觉,甚至引发了观众窃笑……
至于罗叔演Javert,从听到casting之后就知道会是个悲剧,有心理准备之后,倒没有狼叔给我的打击来得大。罗叔这种大白嗓的唱法,七情上面,再加上他磁性的荷尔蒙攒动的声音,对Javert这个角色简直是致命一击。把愤怒不满焦虑这种情绪全放出来唱,还配合各种皱眉低首撇嘴的小表情,这货还是面无表情心如铁石的Javert么?更坑爹的是电影还按排他没事在巴黎圣母院对面的楼上走边边,然后还跑到塞纳河上走边边,再配上神马“代表上帝处罚你”啊“星星你告诉我”啊之类的歌词,这个Javert在大叔的外表下是藏着一颗怎样的少女心啊,我勒个去!!!姐可没想要萌他和Jean Valjean的西皮啊!!!

最后夸电影一句,就是Gavroche之死一段,无论英语版还是法语版的音乐剧都是往苦大仇深革命小将的方式处理,未免太煽。电影中的Gavroche却分明还是个孩子,分明害怕,却唱着歌朝枪口走过去……姐唰一下眼泪就出来了。

PS:在法国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别处无可比,毕竟这个故事是关于他们的祖辈为了争取平等与自由所付出的血和泪,而这些先辈们所向往的共和国至今仍然在路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讨论还有许多斗争需要继续……反正现场是可以微妙地感受到观众汹涌的脑电波~~~

快板的郎朗,行板的李云迪

嘛,虽然在天朝防火墙的屏蔽之下,姐这一亩三分小菜园相对公共blog要安全得多,但是这两位——尤其后一位——最近风口浪尖上的人物,于是正文前还是要吼一嗓子:脑残勿入啊!!!粉丝勿入啊啊!!!黑子勿入啊啊啊!!!
姐天生冷漠难自弃(仍然在努力中),这辈子倒是经历过无缘无故的爱,但从来没有尝试过无缘无故的恨——或者有缘有故的恨,实在没有这种闲置的能量与粉斗与黑斗其乐无穷。以下就是最近撸了两本小传,恰好两位又都是同龄人,留一笔读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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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明面上看是在讲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武功(aka:竞技体育)有个输赢标准,拳头上就见真章,最后总得有一个趴下的;文章(包括艺术)并没有杠杠的指标,在同个档次之内的差异只取决于受众的感知,最后也不需要非要哪个趴下。

但是啊但是,按照语意常态,这话的重点是在后半句,主要还是激人争胜用的。而中国人好像是很激不得。

所以道理固然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没错。
但在现实生活中,倒是竞技体育的对手——至少在表面上——比较容易做出“参与第一,比赛第二”的姿态。当年纳豆小德一场拉锯战,虽然冠亚军之间差着上百积分百万奖金,两家粉丝却是握手言欢——你气或者不气,赛果就在那里,气也白气。能这样简单分出胜负的,省了围观者的情绪。
反观文艺界,那才叫“贵圈太乱”。纵然有比赛,那赛果也是极大程度上人为决定的,不像网球出线就是出线挂网就是挂网明明白白的。在这个缺少“客观标准”支持的世界里,某个领域就会形成这一种氛围:围观群众分开站队,摇旗呐喊,甚至老拳相向,以为哪边人多声音大打得猛,哪边就是赢了,自己处在获胜的阵营里与有荣焉。

显然,这种行为毫无逻辑可言。我看没有逻辑的事情向来很不顺眼。所以打从标题中这两家粉丝纠斗厮打开始——那差不多也是我开始正儿八经听钢琴曲的时候——姐就刻意回避所有关于这两位的评论:闹心!!!
反正也不是真·古典爱好者,所以身为“八卦达人”对这两位就一直处在“知道他们是弹琴的,如果能凑上演出又拿到便宜票,也许会去。其他的我神马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的状态中。清静真好。

真要说个人偏好的话,最初我其实比较喜欢郎桑:因为他比较有趣,像节假日里扑闪着大眼睛渴等着大人一声令下就使出深身解数表演看家本领以娱宾客的小孩纸:唱歌也许会把歌星的架子端得太过,朗诵也许会把个别重音喊破,但整体来说唱得很到位读得很给力又不受拘束,好玩。
但是我也就是现场拍拍手,印象中是没有好好收过人家的专辑。每次要下手总是会找到借口再摘出来(作为资深铁杆颜控,这借口也很容易找)。总觉得隔了一层,我觉得他很有趣,偶尔碰个面不错,但是并没有生出想要成为朋友常会久谈的意愿。

第一次听李云迪现场是肖邦年,带着成见去的。有一个moment,是一首玛祖卡,33号或者56号记不得曲名,令到我完全不走神而且暂时关闭小剧场,心有所动。乃至回到第一时间到amazon上找这首曲子的录音版(结果还是个冷门!)我是个很固执的家伙,一旦有了成见轻易不会易辙。但是那天回来之后有专门记一笔——“李先森,我错了”。尽管与某种古典乐曲对接上,这种机缘对我来说是很罕有的,亦很珍惜(所以去收了好几个马祖卡全集),但毕竟不到乐迷的等级,后来倒是也没有太多去关注。

2010之后,这两位在我偏好的程度上已经相当——相比之下,更愿意看有趣的那位的演奏会,更喜欢收亲近的那位的专辑。直到国民西皮这一出大戏上演……当然这是题外。

肖邦金奖十年之后,李云迪在欧洲被称为“(郎朗之外的)另一个中国人”。那场演奏会在法国得到的风评也不尽好。在演奏会这种需要和观众充分互动交流的场合,他应该是一些人觉得疏离及无聊。而我这么怕无聊的人,竟然意外觉得很好。
这是音乐美术电影……与观众之间无法解释的因缘。这些不能解释,亦是这些事物及我们与之邂逅的过程中最为曼妙的地方。简单粗暴地要去分个好坏对错优劣,是焚琴煮鹤。

偏偏有好几年,直到现在,这两位钢琴家被圈在角力场中。四周满了杀红眼的观众。捧一个的同时必须要踩另一个几脚,喜欢一个的话自动要讨厌另一个。粉丝、媒体、甚至乐评人,一个个都跟乌眼鸡似的,戾气腾腾。好像中华大地,硬是只能有一个弹钢琴的,不然伊拉就觉不痛快不舒畅不得劲……

我一直没能参透这场擂台赛最初开锣的主要因由。欧洲国家多有一流钢琴家也没见如此明争暗斗。要都是这种王不见王有你没我的心态,肖邦当年都出道不了。必然是有些“中国特色”杂在这段故事里。直到读完两位的传记:郎朗的是自传《千里之行》,李云迪的是他传《中国钢琴神话》,这才有了个概念。
郎朗算是北腿(沈阳人北京漂)李云迪算是南拳(重庆人深圳漂),前者是私营企业(自费参加各种比赛),后者是国营机构(公派参加国际大赛),一个是外加工产品(在美国成名之后才出口转内销),一个是“中国制造”(赢了肖邦大赛之后才出国留学),一面是美国现代外放个性化风格,一面是欧洲古典内敛雅致型做派。
从地域上从意识形态上从爱国主义上从民族尊严上从文化认同上,简直是360度全方面无死角地可以拿针尖去对麦芒。以上任何一方面倾向性严重又不情愿跳出来讲明的,都可以拿他们俩当枪使。

和两位都是同龄人。就生活经历和心理层面上,感得郎朗离得更近些。
可能是同个星座的关系,在读完那本他用(从访谈来看其实也不大好的)英语口述,被美国人文字整理完毕,再翻译成汉语的自传之后,我理解他的表演欲,渴望被认同的迫切,被父辈寄托了全部希望的压力;他想像中的小世界,那个世界里他随时可呼唤可仰仗的英雄们,甚至他与双亲之间纠结的感情联系。
以前也常常内心OS笑他的肢体表情太过夸张。现在想来,我在身处某些情境时也会完全进入自己的世界,脑内小剧场全开,有时在大马路上就自己跟自己对话起来,七情上面。他的童年经历,比我还要寂寞艰难得多,而我至今仍然会时不时需要幻想的世界,似乎也没有神马立场再吐槽人家。

相比之下,可能是他人记述,没有什么第一人称心理描写的关系,李云迪的人生未免显得过于顺遂。
郎朗弹琴的资本要好得多(手大体壮),要说练习的辛苦勤奋程度应该更有甚之(以郎爸的疯狂推断),却为了考音乐学院差点被亲生老子推去跳楼,为了出国比赛背负重债,到了美国之后为了等演出机会几近抓狂。
相较之下,一双小手(以职业钢琴家而言)其实先天条件并不好的李云迪,学手风琴就顺顺地拿了奖,转学钢琴之后又顺顺地跟了但昭义,跟老师去深圳之后顺顺地入了学,顺顺地被公派出国比赛,然后肖邦冠军顺顺的演出机会。
这样顺顺地少年得志也就算了,还长得好看……这泥妹是想气死谁啊?!

可能是后天这样迥然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两个人截然不同的风格与音乐投射。当然他们都爱音乐爱弹琴爱表演,但是郎朗对“第一名”的执着恐怕是李云迪永远无法体会的。
对郎朗来说,武无第二琴也没有,所以他自传里说到英雄用的形容词都是“战无不胜,不能打败”的,他的业余爱好是阴毛阳谋销烟弥漫的二战史。他总是把“弹琴”比作一场战争,把同侪当成必须打趴下的对手,把提升琴技的过程当成一项“集八大侠独门奇学于一身,融会贯通自成一派,从此打遍天下无敌手,八荒六合唯我独尊”的武功。
弹琴这件事对于他的快乐,有多少是因为他自知天赋于此自信可以在这个领域中击败所有高手独临顶峰的战斗欲胜利欲得满足呢?而这些战斗欲胜利欲中又有多少是起自在其他方面缺乏足够的称赞与信心,害怕失去这一技能,失去在这一领域中称霸问王的希望后,自己从此一无是处呢?
这是心理学家的问题。

不过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郎朗对他人缺乏信赖。“嫉妒”一词在书中出现的机率很高。无论是恩师琴友评委,只要是不认同他演奏的,妨碍他上升进迁的,都是“嫉妒”都是“别有用心”。唯有父母是他绝对信任的“战友”,全心全意帮助他“制霸武林”的盟军。
他再怎么敬重的老师给出“暂停比赛”的要求后,他还是选择相信爸爸的意见。在郎爸要离开美国时,郎朗苦求其留下,书中写道“不知道没有他要怎么办”,但其时郎爸英语不行在事业上已经帮不上神马大忙,而郎朗业已成年满可以独立生活了,所谓“不知道怎么办”就是怕从此孤军奋战而已。

“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所有非我族类”这种心态我很忌讳,其负能量太过强大,一朝抱起以某之心力只怕无法再去面对这个世界。这可能是对郎朗始终“隔着一层”的原因。我所依赖着度过童年的英雄们之所以成为心中的支柱,并非因为他们“战无不胜”,而是他们始终在克服自身的障碍,始终想着照拂这个世界关爱其他的人。
当他在与他的英雄们对话时,我的英雄们则以为,那种“遇佛杀佛”的决心,那种只是为了击倒对手而发出的力量,虽然壮丽雄奇,却也另人感到不安,并且最终在一片废墟之上难免空虚。

而拒绝母亲陪读独闯欧洲的李云迪,似乎又对这个世界过于有安全感。
很多事,我们不需要亲身经历过才能感悟,然灵性总有不及的地方。浪漫伤感敏锐沉思惜别沉醉这些情绪,是可以用看用听用想像去触及的。但是久居幽暗的惊恐无助绝望窒息……等等此类,也许当事人也觉得能够模仿揣测,但是从真正经历过的人耳中听来,或许失真。
美食佳酿靓车名表的灵感永远是精致纤细奇巧,而一些音乐家的人生中,很多普通听众的记忆中,有粗砺的丑陋的崎岖的部分,这些也在会在音乐里。爱生活,不仅是光鲜亮丽的花园,也应该学会欣赏疾风暴雨的季节,c’est la vie。
所以虽然一场演奏会上有了对接的时刻,真的拿他贝多芬的CD来听,总觉得少了点艰辛(我现在确信《月光》应该是个恐怖片)。有意思的是前不久收了他的普二,那也是个冷门的曲子,一股子神秘幽深不安恐惧的气氛,竟然又有,到了拉威尔又好像调色盘里单调了些。说到难以预测……

以钢琴家而言,两位都还年青,未来的十年或许才是决定性的。其实对比两个人的生活,也是颇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有一位严厉的家长督促练习(郎爸肯定更疯狂),为了求学必需忍受与双亲之一两地分居的痛苦,都曾经在陌生的城市里租着廉价房艰苦度日,都曾经只身异国寻找未来的职业方向,都自觉缺少普通人的生活体验。如果不是被摆到对立面王不见王,两人说不定会有共同语言。

And I, am a believer——Life of pie之小说

作为一粒高端的脑残粉,以及一枚合格的影迷,奋力赶在影片巴黎公映之前把小说通读了一遍,以求观影时既不因痴心于导演而失了判断,也不因执着于小说而辜负了影像。至少,本意如此。

故,下文涉及大量情节剧透!剧透!夹带了海量情绪私货!私货!请没有看过电影或读过小说的同学回避!回避!姐不希望任何人在观看这部电影(或者阅读这本小说)之前先行被我的观点与意见所影响。

---------------剧透开始------------------

life of pie一开始读着很不顺。

因事发时主角才十六岁,且生长在原法属印度殖民地,当首章以第一人称回忆的口吻构筑故事背景时,为了让读者立刻进入特定的时代地理文化并了解人物的心理思维性格,刻意使用了陌生化的口语持续营造“异域”、“少年”和“传奇”的氛围。所以用词(这点作者在序言中特意提醒)句式跟讲述方式都较寻常英文小说来得“个应”,活似跟一个印度人有搭没搭地聊天。我后来干脆用宝莱坞口音代入,就觉畅顺很多。

首章没有出现直接表示这是“第二手资料转述”的痕迹——比如“Pi对我说”或者“Pi回忆道”,中学语文教科书指导我们这是为了便于作者抒情,多年的阅读经验告诉我这是为了方便读者零距离代入主角。偏偏这一章又破坏性地插入“我”(即小说作者)与“他”的会面,并且在描写这些场景时故意采用了“述诡”——小说第一次出现“他”时没有任何介绍成分,之后才逐次加入细节,到第一部将结束时才说明“他”就是Pi(当然读者已经猜出来了),将读者隔挡在一臂距离。作者采用这种进二退一的步法和读者周旋狐步的谜底读到末章才解开。

从目录看小说分为三章共百回——非常齐整。加上首章的风格选取、述诡应用和长短回交错节奏,显然作者受过写作或者批评方面的专业训练。我坚信码字跟画画一样,只要喜欢人人都可以玩上两笔,最终能达到怎样的水平则还是仰依天赋,但也偏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于大局的架构与风格的把握上通常不会出岔子,顶多也就是刻板僵硬老派,那也比天马行空却轮廓扭曲比例失协的“才子”文经看。但是久不读小说,对这一判断已不大自信——天晓得上一位我“拜读”的“专业出品”是Twilight!OMG!

所以看到Pi说起自己的三个宗教,难免腹诽——这该不是一部少年版版的《饭·祷·爱》吧:在印度、在大海、在加拿大找寻自我与信仰与两者的平衡神马的(印度还连桩了有木有)。直到中章展开……

将中章提取出来满可以当作一部独立的探险小说来看:通篇保持第一人称不复第三方乱入,每个重要场景都有生动的细节描写纹丝不乱(这一点已经不像是回忆叙述了)。格式上虽迥然于首章,然除了情节外,此章亦解决了第一章隐藏的一个重要述诡——Pi抱怨“绝然弃我而去”的Richard Parker是一只孟加拉虎,从而延续重现并提升了前章的主题,保证了内在体系的完整。
Richard Parker得名的故事,首先说明“人类多容易被表像所蒙骗被固有思维所引导”——事先毫无头绪的读者在Pi呼唤RP时肯定下意识认定这是个人,只因为它有个正儿八经的人名(而非orange juice之类的宠物名)。这种“理所当然”的推断显然是荒谬的——故事的主人公Pi不是有个游泳馆的名字么?出于常理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时有发生,故此才称为“常”理而非“真”理。
其次则是“无论如何自诩不同,人类毕竟仍只是一种动物”,名字可以互换,行为模式也可对照。比如“只要环境有所改变使之紧张,动物就会脱逃”这一段要解释的其实是Pi的父母因甘地夫人而离开了印度的原因。中章则呈现了原本“野生”(在人类社会中自由自在)的Pi被“关进笼子”(大海孤舟)之后怎么适应环境,并与笼子里的其他动物共生(RP)。
首章里讲述的所有动物习性是中章情节的重要铺垫——如犀牛怎么和羊共处一室,如马戏团表演者怎样驯服狮子,反过来Pi同学们给他起了Pissing这个外号(对应动物的集体骚动)与他自我命名扭转局面(重复是“驯服”的关键),Pi一家的离开及Pi和RP所经历的一切,又用人类的行为和思维重新解读了动物的习性。

末章则重现了首章的结构并发展了次章的主题,从而在外部构架和内部核心上都达到了完整。
与首章一样,末章回到了部分第一人称直陈,部分第三方观点突入的狐步。但这次使用了“对话”(第一手资料),“翻译”(第三方评论)这样的曲式以避免重复。到Pi讲出第二个故事后,既不使用传统探险小说模式也没有通篇使用回忆录方式,而非要采取这种“首尾夹击”的意图也终于大白:无论是将首章的铺垫整合入中章写成传统海上冒险小说,或者将三章整合做成回忆录,读者看完未必会对故事的真实性进行深入的思考——当然有些人会怀疑,会对一些细节吐槽,但是大多数人会想着“这就是一本小说嘛”然后放下。我们读《鲁宾逊漂流记》就是这样。
然而这部小说的目的不只是要说一个传奇故事,它最后是要逼问读者的内心。所以才要有作者与Pi见面的章节,才有日本人对Pi的质询——为了让读者接受Pi及其“生于印度遭遇海难奇迹逃生”经历的真实证,却始终跟故事保持“观看”的距离而不是直接自我代入。通过作者的眼睛我们看到了Pi现时性格举止与家庭生活。而日本人则是那些打一开始就不相信第一个故事的“理智”读者的代表,从而给Pi机会去一一辩答回应这些槽点。

当这一切都完成后,也就是作者让第一个故事“成立”的所有努力都用尽之后,才有第二个故事。从技巧上来说,这真是一部相当出色的manipulative高手。
当Pi问日本人“你更喜欢哪一个”的现时,面对这一问题的读者们也别无退路,我们没办法说“这就是本小说嘛”然后轻轻放下,我们甚至无法去想或许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故事,我们必须在两个故事间做出选择:believe it, or not,it is The question

And I, am a believer

不能说没有被第二个故事动摇过。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slytherin,我拒绝随便jump去任何一个结论。这动摇,反而让我更仔细地审视两个故事的逻辑性,并确信——从理论上它们都是行得通的。

Pi能同一只孟加拉虎共生200多年的理由在小说的首章里已经详尽解释了,谁也没有证据(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的)证明这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事(况且Pi和RP算是“老相识”还是后者的救命恩人)。除此之外就是吃饭喝水两件生计,鉴于Pi活着抵达墨西哥,也没什么可争论的,将捕鱼捉海龟这些场景腾挪到第二个故事里也完全成立。第一个故事里最有疑点的不过就是那个食人岛和瞎子相会的篇章。后者当然可以是巧合——就像Pi说的六合彩那么小的概率一样有人中不是么?至于前者,人类至今也不敢说我们真的了解大海的所有秘密——百慕达三角区究竟是次文化传说还是内藏玄机到现在也没有确切的答案不是么?
至于第二个故事也并非全无疑点——人物个性与行为的不统一。那个厨子既然那般凶残狡猾谋杀了一个受害的人以求存为什么会突然良心发现束手待毙?杀一个跟杀两个,间接杀和直接杀,杀中国人和印度人,杀女人和男人,难道会有不同么?而Pi,一个斋素的(没有任何杀生经验)笃信各种宗教的十六岁男孩,因为一瞬间的仇恨就能毫不犹豫地拿起刀刺杀多日来给予他希望和食物的人么?然后就此孤独地在海上漂流两百多天生还后编造了一个奇幻故事然后依旧笃诚宗教平静度日?当然假如把第二个故事拉伸到如第一个故事那样的长度,说不定这些突兀的人物行为都能得到充分合理的解释。
至于说到“编造”,编第一个故事需要更为丰富的想像力和“自圆其说”,第二个故事在海难报道或者海难文学中有过(希区柯克的《救生艇》有木有),而Pi在小说第一部分已经表白“博阅览群书”。事实上换我们任何人,编出类似第二个故事的经历都会比较容易。当然Pi是一个——按中国观念解读——悟性奇高的孩子,所以不妨假设,两个故事对于他来说,编造难度是一样的。

在“两个故事都能够成立”的前提之下,选择相信哪一个,转变为go with the God, or not的question

这并非说第一个故事有任何离奇的“神迹”。“神迹”是Pi掉进海之后一个浪就把他推上岸,“神迹”是他向那艘过路油轮呼救时被捞起,“神迹”是他漂流的一路上都不曾挨过饿,“神迹”是他父母家人都幸存。
这个故事本身没有“神迹”。在他濒死的时候,Pi并没有“巧合”上一个载有大量物资的更加濒死的海难者在他手边咽下最后一口气,反而是“巧合”了一个企图害死他的难友。这个“巧合”除去给故事增加另人起疑的“巧合”之外,并没有任何美化的作用。至于Pi灵魂或者说人性的坠跌也不短于第二个故事。
在第二个故事里,Pi杀人是为了替母报仇有正义的理由,而且他始终没有吃人肉(吃同类常被视为人类理性的最后防线)。而在第一个故事里,Pi虽然开始连杀鱼都下不去手,之后却变为动物界中的“捕猎者”,他连海豚也想过捉来吃,在食人岛上毫不留情地猎杀曾与他一同在树上取暖的狐獴。刚落海时他为斑马的凄惨境遇而出离愤怒,此后对于RP在食人岛上的过度杀戮及它袭击另一个海难者的行径Pi却再无有任何人类道德立场的评述——他已然接受理解并自己实践这样的生存法则。他试过吃RP的排泄物,也自陈吃过人肉。为了求生,他抛弃了人类社会的所有属性。

所以为什么相较于第二个故事,选择相信第一个故事会是一种内心信仰的彰显?
诚如Pi所说,没有人可以去考证真相,我们相信哪个故事都只是一种选择,一种个人认定罢了。虽然在逻辑上同样成立,而且明明第一个故事展开得更详细具体,Pi的性情转变铺陈得更加顺畅合理,但是第二个故事里的一切要素都是我们已知的熟悉的:人与谋杀。没有动物,没有食人岛,没有宿命的巧合。在这个故事里,人决定了所有一切情节,人的意志决定了结局,一言蔽之——即使遇难,在浩瀚的大海中,人类仍旧是生灵中的alpha,全权掌控了自己的命运,别无其他。
反观第一个故事则有太多我们不了解的未曾见过的事物有我们无法解释的存在有无法以人类意志战胜的不可抗力。Pi起初是鬣狗的猎物,是靠着斑马和RP的存在才幸存下来,接着又要战战兢兢于RP的脾气胃口。他一度在濒死时放弃了挣扎决意拥抱命运全靠造物的神奇和很多好运才存活下来。在这个故事里,Pi如同RP,只是自然中的一员,虽然全力拼搏求生,但关键时刻仍要低头迎接未知期望奇迹。

选择第二个故事是相信人定胜天,选择第一个故事you go with the God。所谓信仰。
仰——是指抬头望天时,相信有高于人类的意志高于人类的力量有人类无法解答的奥秘有人类不能掌控的规则,这些意志力量奥秘规则才是宇宙中的alpha,被称为“神”。而人类是beta甚至omega,或者Pi。
所谓信——是指愿意被alpha所驯服,Pi驯服RP的办法是“不可抗力”(晕船)和“持续重复”,神驯服人类的方式也是一样,那些宗教仪式,比如Pi的天主教教洗礼和伊斯兰祈祷,就是“重复”。如果承认在宇宙的等级中,我们只是Pi,又愿意被alpha所驯服,那就是“信仰”。
信仰并不与宗教等同。比如“唯科学论”具有一切宗教要素——有自己的教条且视之为唯一正确并极度排斥异见者、有自己的先知圣者(科学家们)和团体(比如松鼠会),但它不是一种信仰(当然还有马xx主义,毛xx主义,就不说了)。因为它拒绝仰望拒绝承认人类的能力应有极限无法突破恒宇。

也许我们心中的神——或者我们对祂所持的怀疑——总有一天会离开,像RP离开Pi一样,突出奇来没有仪式不再回顾,只因我们与神以对祂的怀疑风雨同舟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现在至少我现在还在人生的海中,向茫茫中询问意义寻找方向,所以我既需要神也需要和祂保持距离。

杭州有天主教堂,多少不知数。但一直没有理事的(现在有了)——多年后我才知道是因为大陆与梵蒂冈政府不对盘。
小时候看港剧,见到发生在旧上海教堂里的戏友很好奇,于是在家乡寻觅。好容易找问到一间,已经年久失修破败灰黄落沦在居民区的晒衣架与干货堆里。于是就没有进去,站在外面寻思“怎么跟电视里放的差那么多。这时有个大人或是路过或是一早也站在那里但是我没有察觉,走过来搭话并送我糖。我接过吃了(小时候无论人家给神马吃我都来者不拒,为此没少挨打)与他攀谈起来,具体说些神马忘了,左右不过是些逗小孩的废话(比如“你多大了”“上几年级”之类的)。他突然间问“你信上帝吗”?我当时五年级,上帝这个名字在电视里听过,但具体不知道是个什么来路,这时候诚实的回答应该是“我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也许就会被传福音了),但是我答道“不信”——没有见过不了解的东西就不信,多么的理所当然。那个大人蹲下来平视我,说“那很好,说明你没吃过苦”。
说着他还想摸我的头,我莫名惊惶跑掉了(很多年后我知道“摸头”是“认驯”的仪式)。
那天晚上床头的电子闹钟坏了。我一直很讨厌东西莫名其妙的坏掉——坏掉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可见的解释的理由,好端端的突然坏掉让我不安毛躁非想追根究底。我拿工具把闹钟打开了,当然捣鼓了半天也没找到钟坏的原因,反而是想要拼装回去的时候发现有好些零件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放。这样闹腾过了午夜,抱着被子大哭了一场。等到下个休息日仍去那间教堂门口,等那个大人。假使他那天仍复来,或许我早早就皈依了,这就变成A story。但是他并没有。直到十多年后,在另一块大陆上另一间教堂里有人用另一种语言跟我进行了同样的对白。这到底还是个a story

记得首章里怎么说笼子里的动物么?既然笼子有我们所需要的一切,而我们已经花了大量时间不断地重复地熟悉笼子里的环境,那么我们就不会想到别的地方去——直到环境发生变化。这就跟牛顿定律一样“物体总是维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直到外力改变这种状态”。
生长于宗教环境内的人往往自小就有信仰,直到某些事故改变这些信仰——而人生中总是有很多事故的,所以小说的作者说“人生是一路丢失的过程”。自小没有信仰的人并不是无神论者,只是维持着“不去想是否有神”的状态,就像读者在读完第二章后不去想Pi的第一个故事是否确真,直到被某些事故——比如第二个故事——强迫,去思考。然这样的事故人生中倒未必有很多。
是以人们说“真正的无神论者一旦怀疑就会成为最虔诚的信徒”,因为得到“无神”的结论已经历了在没有神的土地上思考辨析寻找答案的漫长过程,再要有疑问除了神之外已经无别处可去。反之“最虔诚的信徒一旦怀疑就会成为最坚定的无神论者”。
这种纯东方式思维的二一转化,我想是这个故事被设定在东方,并在西方畅销的原因。它超脱了“非黑即白,除天堂唯地狱”的西方二元对立,在“不可知论者”和“唯科学论者”中间划出一个可转世可渡河可化身的地带。
虔诚的伊斯兰面点师傅和唯物的地理老师都叫Kumar先生,并在动物园里偶遇,共同赞叹斑马——一种黑白相间没有人能说清到底是黑底白条纹还是白底黑条纹的动物。前一位Kumar先生泯然众人,后一位Kumart先生仪表奇突,他们与Pi对话时都被唤为Mr. Kumar,我们可以从话语中猜知哪一个是哪一个,但是有那么一两句有可能是任何一位Kumar先生说的,我们无法确定,只是按自己判读推测而已。

跟Pi一样,我对各种宗教都很开放(只要不向我传教,than you very much)。
有教堂我去教堂,有寺庙我去寺庙,如果清真寺让我进去我也能向安拉祷告。这种建筑的制式只是表达一种愿被驯服的姿态,并从此姿态中得到平静。曾有人质问我“你为什么要去教堂呢,想平静的话不如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我答说,如果你如此在意“去哪里”这个形式,其实你才被宗教钳制的那个——恐惧与回避亦是“威慑”的一种。当然也说明人生中没有没有遭遇过迫使去抉择的“外力”。那很好,平顺的人生很好。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有忧郁症的,并没有到吃不下睡不着整天想寻死觅活那种,只是对外界的事物失去了兴趣,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同自己对话希望切断与外面的一切联系。这种情况持续了几年,我的表演人格保证了社会机能在外表上的正常运行,但是内里却在慢慢地耗尽,开始大量的掉头发,指甲坏死,失去力气。就像在海水里浸泡着,水温一点点变冷,我却没有知觉,直到发现肢体麻木大限将到时,已然失去了挣扎的力气与希望,就像Pi在濒死时的感觉——只想这一切尽快结束。
然则我也像Pi一样牢牢抓着最后一根稻草没有放开。因为我是believer,但却不是教徒,我信有神却不曾皈依。那一句“说明你没吃过苦”总在耳边,不到最后一刻不会去投奔,但假如真的发生了承受能力之外的事情,我知道最后的港湾在哪里——还可以去祂那里寻找答案。
这种奇特的信仰是我的RP。祂既是最后的希望,也是一种威胁:每次感到与祂的距离更近一步说明我离极限也更近一点,不免警觉。更是一个伴当:无论身处何地陷于怎样的困境,即使孤立无助的时候,至少可对祂诉苦不感孤单。
所以终于没有在哪个雾起的清晨往地铁里跳下去,而是一点点地迂迂回回地向岸的方向缓慢漂移。

When you’ve suffered a great deal in life, each additional pain is both unbearable and trifling.在忍受的过程中,极限渐渐拉伸,我常说“还有比这更坏的,有比我更倒霉的更不幸的,还不到最后”。
Pi的海上历程,更像是人生:失去亲人,蒙受惊吓,努力挣扎,几曾放弃,也曾想随便了此余生,却被逼使再启航程……假如有人生命中无需承受这些,那很好。对于承受过的人来说,第一个故事比第二个故事,可信得多。

作者的本意当然是倾向于第一个故事,因为Pi在数学中就是“神的数字”,它既可知又不可知——我们知道如何取得它的值并且已知了成千上万位的精度足以计算银河系的圆周(误差小于一个质子),但是它没有重复规律不可捉摸,而我们尚未得到很可能也永远无法得到这个超越数的真正数值,它就此无限精确下去却没有“唯一的真相”。

但是我不知道安导如何看待这两个故事。他是东方人,没有天主教条一神独论二元相对的束缚,来执导这部“与神共舞”讲述人与自然及其交互关系中所呈现的“更高力量”的作品再适合不过。中国人没有与政体合一的宗教,不代表没有信仰,“六合之外存而不论”是仰,“是故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是信。这种“天人合一”的理念能将原小说的某些类说教的过度解释呈现得更加圆融自然。

问题是在安导本人身上……从Taking Woodstock开始我就一直说希望安导就释放些,负面的也好黑暗的也罢,真正的他自己以前不能言的东西,年纪到了。但是我总觉得他对人之本性感到恐惧,不愿意去开那个潘多拉的盒子。所以最后的成品,11号见罢(是说我手术没出岔子话)。

编剧,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原著吗?

有一群人叫做原著党,很容易因为影视作品与原著的差别而不满。

姐没有入过任何一种党,对改编的耐受性极高,尤其本人没有看过或者读过却兴味不大的小说,更是随便编剧肿么改变人物关系甚至翻转情节结局也无所谓,只要最后出来的成品好看就行了。比如前不久的hunger game(暮光就算了,电影也不好看)

另有一种是小说本身受限于时代和作者个人的倾向,为了让更多现时代观众接受而不得不进行调整的也不好计较。,比如《面纱》的作者毛姆痛恨——至少也是厌恶+鄙视——女人,小说中的女主角凉薄市侩肤浅低俗,如果照搬上屏幕,弄得观众纷纷不相信爱情,也不来塞。

毕竟影视与书本的服务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电影的全能上帝视角,前线故事配旁白OS,平行剪辑等等的说故事技巧不便应用到小说中,那些直接可以拿去当剧本用的小说通常读着就不精致。另一方面小说能用细致的心理描写,细节特写,主观判断,也很难用镜头语言来呈现。
拿马上又要上大屏幕的《安娜·卡列尼娜》来说,姐不喜欢俄国小说,尤其是这种超长篇的(主要人名搞不清爽),但对原著里描写渥少和安娜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印象颇深,在火车站渥少在人群中第一眼见到安娜,是那双压抑的环境暗深的着装都挡住不住的“生气勃勃”的眼睛,一下给安娜的个性和命运定了调。“生气勃勃”这个关键形容词,约束在原著的场景中就很难以影像表现,如果特写眼睛,没读过原著的观众多半也会解读成“哦,她眼睛很漂亮所以他一见钟情了”。
阿佳妮那种眼神毕竟百年才出一个。新版《安娜》用KK也不知道是肿么个想法。她在《傲慢与偏见》里把“轻盈生动”关键词演绎成“龇牙咧嘴”的前车之鉴选角导演完全54了唉(那版的Darcy也是把“内敛自矜”的关键词给诠释成“苦大仇深”,倒是半厅八两)。

这些就算是影视作品和小说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一部电影既要“完全忠于原著”又想在“影像上取得成功”熊掌和鱼翅得兼,几是不可能的任务。希胖子专挑不甚著名的作品下手,言称名作拥趸众压力大难两全,但我以小人之心揣测也是因为名作是小说界中的佼佼者,而其优异处通常难以直接转化为电影优势,一个不小心就会沦为下成损了大导威名,不如找故事有趣但文法表现等文学要求上不算一流的作品下手,反而容易得到“超越原作”的评价(书和电影两种传媒相比较的话,书的地位肯定更高)。希胖子唯一的名著改编《蝴蝶夫人》虽然只是一部通俗小说,只因人物塑造和叙事方式,最后大获成功的背后少不了制片人的功劳(胖子后来敬名著而远之)。
改细腻的小说能不失微言,编深沉的作品能不损大义,搬独特的手法能不失风采,同时又符合电影观众的趣味要求,这是对编剧的考验。凡是看到改编自文学作品的好片儿,我都想把原作拿来看一看,琢磨一下剧本取舍情节人物编排顺序,当然还会自恋地肖想一番——哼哼,如果给我改编的话(改编编剧剧其实就是同人作者嘛)

看了Albert Nobbs之后去找原作,因这是个中短篇,网上遍寻不着电子版,只好去amazon上买,原本想随便弄个法译版就算了,比英文原版便宜三分之一呢,后来一想是发生在都柏林的故事,用语句法上许些特殊之处,最后还是咬牙买了原版(姐的判断还是很准确的)。

非跟这部小说过不去的原因,是电影剧本的走向让我非常不理解。所有的故事其实都是从Albert跟Page“先生”被迫同床开始的。把Ablert折腾醒并叫她暴露了女人身份的那只跳蚤是Page带进来的——电影台词有这样说。这只跳蚤是全片的动机,如果是从文学角度来理解,这明显是个类比,Page“先生”本人才是那只跳蚤,打扰了Ablert本来平静无波的生活,从而给她带来了麻烦(albert说她很怕跳蚤),并揭露了她刻意掩埋的本人都已经渐渐对此失去意识的本我。但那毕竟只是跳蚤而已。

这样的话,影片的后续就不大说得通。
比方说,Ablert又回去拜访Page——在Albert被弄醒之后,跳蚤的使命就完成了,假使跳蚤再度出现,那情节应该要发生二度转折才是。但Albert的性情表面上根本没有任何改变,甚至连她的内心世界也仍然对观众封闭。本该醒来的Ablert非但没有自主性,反而完全接受跳蚤的摆布——提议Helen的是Page,在追求Helen时Albert到底有几分真心几分是基于现实考虑的算计始终未曾表露。导致她扮成男装的起因非常的具有戏剧性。
从始至终被动的albert却有了个极具戏剧性的是她的结局,带有觉醒和反抗的色彩。这时候跳蚤Page又回到屏幕中心,以“合谋者”的姿态接受了Helen及她孩子。乐观也好,浪漫也罢,假使后面要这样安排的话,就应该改掉跳蚤那个情节,至少要去掉Albert指跳蚤是Page带来的台词。

我对“跳蚤”(aka情节启动的动机)是这样理解的。然后作为一个理科生,对答案难免好奇,不探一下总归不死心。加上经验上来说,通过改编揣摩原著,在这件事情上姐的准头很不错,颇能满足虚荣心。

结果原著不负我望(还是应该说姐的阅读量虽然一般,但理解归纳能力能自薮一二)。
确实在那一晚之后,Page就远行不归,留Ablert一个人在瘙痒中醒来。她的过去也没有什么在现代也可能发生的戏剧转折,完全就是在那个不给女性和穷人以机会的时代中,一点点磨去了争取幸福的的希望和热情,接受了现实与命运,麻木了起来。选择Helen一开始是基于现实的考量(Albert想给自己梦想中的小店找个最恰当的老板娘),但是Helene不服软的个性和对生活的热情渐渐侵入了Albert的心。
只是后者麻木得太久,被生活折磨得太久,已经不知道如何放开去爱,去感受,去希求,去争取。在被跳蚤弄醒后,她到底没找到那只跳蚤,只是抓了抓痒,便默默无闻地死去。就像她活着时一样,没有惊扰任何人,如尘埃般无足轻重。Albert的故事因为这样才值得唏嘘——人类感知快乐渴望幸福的本能也是能被折磨尽的。

我特别喜欢原著的一段是在和Helen闹翻后,Albert一个人漫无目的地乱逛,遇上一个站街女,生出了跟她回去向她坦诚自己的性别道出自己的不幸,用钱买一点温暖安慰也好的想法,结果这个站街女看到一个熟客,还是弃Albert而去……这是整部小说中最寂寞的一出。如果是我,一定要把它排进剧本。然后ablert那些关于未来小店和家庭生活的绮丽幻想完全可以用很绚烂甚至超现实的色彩拍出来,放着跟味如嚼蜡且难以改变的现实做对比。
Albert少女时代未果的那段恋情可以用片段回忆的方式插入剧情,调整全片的节奏之余,也能跟现下的Albert进行直观比较,留给观众思考的空间——假使不是这样的时代背景,她敢于表白敢于争取,这爱情是否有望?或者就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一个天真的受过良好教育的美丽的女生变成一个苦闷的缺乏生活热情的平庸的伪男,到底是什么缘故?

相比之下,现在这个电影剧本与其说是小说改编,不如说是舞台剧电影化。明明是一个可以做出了不起的电影的题材,就这样被生生的平庸化,浪费了。相比之下,《欲望号街车》无论是选角还是脚本改编都高明得太多。

另一个要吐槽的是the help。看电影的时候我就没弄明白女主角相亲恋爱那一段情节的存在意义是什么——这一段情节对人物塑造并没有显明的用处,也完全不影响情节发展,要说活跃气氛的话又觉戏剧性不足(且本片已经有胖妞和她雇主这对活宝了,需要的是不是浪漫爱情喜欢的桥段,反而是让影片更严肃一些以符合题材诉求的正剧因素),却占去了不少的时间,还切断了顺序情节。

直到看原作才明白过来——女主和高富帅的那段恋爱,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借用高富帅的官二代身份,带出一个对整个故事走向来说相当相当重要的情节。
在女主一家去未来亲家那里吃饭这一节里,女主角的土豪地主爹地跟高富帅的爹地就种族分离一事“私下说说”表达了支持黑人平权的态度。但即使高富帅他爹是政府官员,却不敢轻易对外表露自己这方面的立场,更不要说登高一呼摇旗呐喊了,高富帅与已经订婚的前女友分手也是因为前女友过于左倾怕她损害自己亲爹的政治前途。后来高富帅终于走出了前女友的阴霾,完全倾心于女主角。并向她求婚,却又因为女主角写的那本“大逆不道”的书而无奈忍痛和她分手。而女主角这边,尽管她爹认同平权,她娘与自家的女佣感情深厚,却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不敢大声主张,做出了违心的选择。
这些细节表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糟糕程度,一方面让远离密西西比,远离那个时代的读者也能管中窥豹,理解一众女佣和女主角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从而更强化了她们的勇敢。另一方面,也是指出了女佣们“发出自己声音”这件事情的社会地位——在政客和富人为了维护自己利益都不敢发声的时候,如果不是她们大胆控诉,如果不是她们在重重压力之下说出自己的故事,密西西比的真相可能永远不为外人所道。最后,男主角的前女友是劈腿给了一个嬉皮,这样一来也是将密西西比和当时美国的大环境做了横向对比,突然该地区的保守势力之强大,社会观念之保守。

是因为这些个考量,书里才有女主角与高富帅的恋曲。它跟Alebe的回忆这条时间纵线穿插,给出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这二维的经纬度。而在情节展开过程中,3K党夜袭,马丁遇刺,等一系列平行的社会事件成为推动前景故事不断发展的第三维,从而给了这个轻喜剧故事历史的厚度时代的份量和生活的真实性。

最后的剧本改编也是很遗憾地没有看到这些point。其实种族问题是美国的重点要点题材,the help从家长里短雇主与女佣间的互动关系为切入,从平凡家庭生活中以小见大,是独树一帜的角度,加上原作的文学性并不高,电影改编完全可以超越原作,并以小搏大,虽然不见得能从当年的奥斯卡中突围而出,至少也能拍出个更为大气的具有时代高度和人性深度的片子,而不是完全沦为“善良黑人女仆在白人仙女教母的帮助下战胜了邪恶的白女巫”这样浅显。

细节决定成败啊。我一直觉得电影什么主题啊故事啊形式啊都是其次的,细节上的拿捏和比例上的恰当才是最赏心悦目见真水平真章的东西。比如《国王的演讲》,情节其实很普通的,但是外部环境与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人物之间的互动关系,大小情节的穿插排布,就全都妥妥贴贴的一点毛病没有。再怎么想故意“与众不同”来找存在的,也就只能找些神么“过于端方”的说辞。

剧本这个东西没有文笔一说,就是什么地点什么人物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在改编的时候,文学性这个部分是要由导演来演绎的,剧本君要做的是看懂原作这里安排这个人,这里写这样一个情节,这里插这样一句台词,都是个神马意思有个什么目的,然后将其圆融入电影之中……应该还是要找专门文学院的人来做比较合适,小说家或者半路出家的剧作者也就只能搞搞纯粹男欢女爱打打杀杀的大通俗了(即使这样都不一定能搞掂的,丹布朗那些涉及宗教符号学的至少已经坑死两个本子了)。

看到像albert nobbs和help这么好的原料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利用,真是好可惜啊

至少,我们这里还有鱼——到也门钓鲑鱼/终于瞻仰了《在路上》的原轴

  每年夏秋之际,世界各地的鲑鱼会集体逆游,浩浩荡荡穿越偌大的太平洋,回到它们出生的地方产卵。据说这是鲑鱼的基因密码。
  半生循规蹈矩堪称是“英国式古板无趣”代言人的Jones博士,打从一开始极力反对这个“也门鲑鱼”计划。
  当一力促成计划展开的Harriet决意要退出,这个“荒谬”的计划行将胎死腹中时,本来顺着人群低头而行的Jones博士突然180度转身,逆行了。
  Jones博士是一条鲑鱼。在爱情之路上逆行的Harriet也是。在从政之路上逆行的Muhammed也是。
  这些人型鲑鱼们相信只要是“理论上可行”的计划,无论乍一听起来多么超现实多滑稽,只要执着认真去执行,最终都是可以实现的。
  无论是在也门放养只能在低温水域里生活的鲑鱼,让从世代未出过鱼塘的养殖鲑鱼同野生的一样逆游,或者让醉心垂钓的中年公务员和浪漫风趣的辣妹相爱,让不会钓鱼的英国首相和钓术精湛的中东富翁共渔。亦或者让中东国家接收西方的民主思想,让西方的民众了解伊斯兰的信仰真义。
  这些本质上都是一样一样一样的,如果从一开始就排斥就不愿相信不肯尝试,只是想当然的认为“也门很热,旱季没水,养殖场的鲑鱼不会逆游”,那么所有的故事都不会发生。也门很热,但是山上很凉快,旱季没水,但是我们建水坝……这些不是奇迹,只是一种被惯性被定势桎梏住的思维所忽略的荧火。
  养殖场的鲑鱼还是会不惜头破血流地跳上石阶,被圈养到麻木的心灵还是会放弃安定的生活选择爱情。
  虽然明明是生活在毫无交汇的平行世界里人,“共同性远比我们想像得要多”——诚如Muhammed所言。
  亲人远行会寂寞,爱人离去会痛苦,如果这些都写在人类的基因密码里,那么对自由的渴望,对真诚的向往,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自然也弗远国界无论民族不关文化。
  这个可以说很大做很大弄得玄之又玄的题目,到腐国人手里,就变成大家手拉手到也门去钓鲑鱼。
  对“计划可能性”辩论一番(Jones博士的手绘真心可爱),和计划的的赞助者对谈一番,到也门考察一番,男主角中年危机一番,男女主角月夜(半)裸泳一番,纯爱表白一番,圆满大结局一番。中间合理搭配极端分子的暗杀破坏制造悬念,圆滑政客的投机取巧帮助气氛。
  人物来头或大或小,细节一针针都要到。Jones博士和Muhammed的姓当然是故意的。Jones跟Harriet的房间布置及穿着打扮是精心设定的。穿针引线的媒体发言人的家庭生活为了人物的鲜活性也是要露一露的(她和英国首相的短信头像和内容亮瞎了!)
  鱼是天主教最早的标记,在教徒被追杀的黑暗年代里,用以表白身份取得联系的符号。而鲑鱼大概是最顽固最坚韧的鱼类之一。
  钓鲑鱼需要站在河里,迎着水流,耐心等待,无论狂风暴雨,洪水滔天都不放弃(注:片中渔业部长是这么说的,未查知是否夸张),是普世的禅机。
  《大河之恋》里闪光的钓线勾出人与自然的应答,在这片儿里抛出的 飞梭穿发过民族,政体,宗教,在人和人之间,用基因密码取得联系
  不管这个世界变得多坏,至少,我们这里还有鱼——我小时候偏爱阴暗的邪恶的沉沦的片儿,现在却倒过来喜欢腐国这一味小情小调小品小事温暖治愈又光明,就像伊万小舅十几年不变的孩子气一样。
  PS:小舅你肿么可以这么把年纪上还笑得这么纯?!这不科学!这是违规的啊这个!
  只穿一条格子四角小内裤的Jones博士,坐在水边,羞涩地问内衣湿答答贴在身上的Harriet说“我和你,我们之间,理论上……“,两人间的气氛暧昧,同时一如他们头顶的月光般纯净——如果剧本里就这么写的话,男主角果真非小舅你莫属!
  PSS:为神马在这种片子里演一个这么古板的角色,伊万你都可以找到露点的机会……这是为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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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终于打点出精神去手稿博物馆。

我真觉得自己活得很吃力——坏掉了,缺少承轴,没有份量……总之要花很大力气去enjoy当下,而不是想些有的没的。就父亲节用软件给爹发短信结果msn机器人的手机号码被我爹臆想成我“男朋友”的这件事澄清了之后,娘亲回馈说“他本来还很高兴呢,应该也想当外公了”。难免又生出无力感——我们父女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可以靠着第三代为桥梁来修复来弥补的,只是遗憾,太遗憾了,为我至今无能挽救这结局……

anyway,周日下大雨,咬着牙迫自己去的。手稿博物馆是私办的,门面相当诡异——挤在住宅区里。但里面的藏品非常可观,多媒体功能还能全面,底层历史区的电脑里还有皇帝写给J的情书——配有激昂得要死的朗读。为了配合《在路上》,有部分藏品——比如Prust的第一版,托尔斯泰的信,等等都被移到第一层,环绕那卷著名的手稿,给Kerouac写此书的动机,时代环境,他的价值取向,做说明。

另有一边展壁给了最近上映的电影。给人物原型与演员做了一张对照表。《在路上》不属于我的时代,也不是在适合的年纪上看的,隔了一定的距离,烦躁的年纪上读了一本动荡的书,真是说不上喜欢。但是Kerouac的想要用小说形态得到的prose,他还给人物的真实,剖白自己的坦赤,对当下的攫取,倒也不易忘记。

这部电影很平庸。但或许来得正是时候。我没看过“原稿版”,回来特意上amazon订了一本。也许现在重读会有些不一样的感受。who knows

同情心是神马,能吃吗?——Eating Animals

封面的内折里有J.M.Coetzee写给本书的荐语——”The everyday horros of factory farming are evoked so vividly, and the case against the people who run the system is presented so convincingly, that anyone who, after reading Foer’s book, continues to consume the industry’s products must be without a heart, or impervious to reason, or both”

很明显,这是一本通过细数factory farming对动物的“累累罪行”,试图给读者戴上“良心”这道紧箍咒,在采购食用肉品时以“家庭农场”的产品代替被养殖场好无情好残酷好无理取闹地虐待杀害的“小可怜们”(读者假使能大彻大悟,就此立地成佛,转成素食主义者那自然是更好了)

虽然我不同意Coetzee荐语里的每一段话,这却不妨碍阅读的乐趣。就像听一个喝醉的传教士没头没尾的摘引圣经,并不时佐以“我姑父的表妹家的狗的曾曾曾祖父参加过二战,从一个纳粹鬼子手里叼走了一个犹太婴儿,救了他一命——顺便也吃掉了他的一只耳朵”之类的八卦小故事。尽管前文与下语之间的逻辑缺失三不五时让人心头火起,恨不能兜裆给丫来一记“还你清醒脚”,但是毫无遮拦地抖落出的家族内幕完全弥补了这点过失——要知道在人类正常的社交礼貌内是不容易听到如此直露的私人故事。

作者Foer显然是以为往这些不费吹灰之力上纲上线的题目里和入足够的私事牌稀泥,能造就“朋友之间小叙”的隐密气氛减低部分顽固不化的读者(比如姐姐我)的抵触情绪极大程度地减轻“说教”色彩从而更好地达到“说教”的目的。所以他在“我祖母”的故事上所花的心力远超过其他部分的理论架构,给整本书化一个“伪随笔”的妆。

应该说刚开始他干得很不错——甚至把我也骗过去了。他祖母对食物的态度,他幼时踢狗被父亲训斥“不能这样对狗”,同一位父亲却把他的宠物小金鱼冲进了下水道,这几个故事看似不经意地堆在一起,成就了第一章大纲——食物与人类文明之间的关系,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人类如何区别对待可食动物与非食用动物。紧接着是用作者与自家宠物狗,宠物狗和作者长子,作者与其长子之间的故事引领的“我们为什么不吃狗”和“鱼”两篇,人物的关系世代延续,而论述的内容则由简至详,类比交响乐里的主题重现部分,拿捏甚佳。

姐喜欢subtle和看似气定神闲的严谨。

另外在“素食”和“狗肉”这个争议题目上,看到一个自称“偶尔食肉的素食主义者”声言“爱所有狗”并养有一只汪星宠物的美国佬坦诚“进入素食阵营的最初只是给自己找个存在的‘标签’,对肉食的眷恋始终如影盘旋”并一一驳斥所有“我们因为这样那样所以不吃狗肉”的理由,难免有种“吐尽胸中恶气”的舒爽——当然这些动机我也怀疑过,这些理由我也驳斥过,但毕竟我是个肉食者,更糟糕的是还吃狗,再怎么驳得在理有据也难逃“给自己找借口”的邪恶动机论,再者对于某些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把判断权跪送于权威并感激涕零的人来说,某知名作者的两三句话远胜过某日常路人的长篇大论——即使我们的逻辑是完全一样的。

然则就当我们开始建立“你看蝙蝠侠头上的套的好像内裤哟!”“真的耶,蝙蝠侠是借广而告之他是boxer么”的进阶关系时,Foer就迫不及待脱掉租来的万圣节costume,推推黑框眼镜拉拉西装领子进入“你知道吗,病弱的牲畜blahlbahblah的无助……蛋鸡的命运blahblahblah的悲惨……海马的丧生blahblahblah的无辜”的拉保险模式,让原本愉快的邂逅变成了让人避之恐迟的布道场——幸亏还有那些“我祖母”的故事调剂气氛
秉持单神论过久的民族固有这样的强迫症,如果用弗洛伊德理论来解释的话,就是“恋父”情绪的终极进化版——觊觎取代“上父”,至少要取代“上父的独子”——我的判断是最准确的,我的戒律是最合理的,我的是非是最黑白。顺我旨意者保尔千秋万代,逆我意志者给你地狱赤焰。

当然现世没有地狱,私人的价值标准也颇难立法定据,所以只能依靠舆论,往moral这座高山上插小旗。

Moral和“道德”严格来说是不能简单对译的。Moral指“在某群体内不成文的社会言行准则”,而“道德”是由“道”(自然规律)和“德”(人类符合道的言行)两个词组成。Moral侧重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契约”,而“道德”侧重人类社群与自然环境间的“契约”。
在Moral的定义下自然有一个潜在前提需要解决——这些社会准则是怎么来的?相应自然也生出很合理的解释——神制定的。神是一种稀缺资源,极少(如果说”根本没有”太绝对的话)见过,所以我们又怎么知道神的原意是什么呢?于是自然就生出这些“我是比你们更聪明更明慧更接近神的人,所以你们这些愚蠢低俗的凡人听我的就没错了,否则你们就是没有heart,或者没有reason,或者两者皆无”之类的blahblahblahblah

可惜姐是东方人,不吃这一套
从“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到“博学之,审问之,慎行之,明辩之,笃行之” ,认知系统里没有为了“高贵冷艳”而浪费精力的意识。这是东西方哲学的最大不同,西方哲人苦恼的主要是“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这三大主题,东方哲人则日夜琢磨“我们为什么要知道自己谁”“我们为什么要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和这两个问题跟“我们要到哪里去”之间的关联性——当然我们最好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免得绕远路甚至走岔道就冤枉了。
在所有我们发明出来的学科中,哲学跟人类单一映射的关系,这是文科学类与理科学类最本质的不同——假使人类灭绝了,虽然从此再没有生物学但生物仍旧是存在的,再没有天文学但天体仍旧是存在的,没有物理但是这样那样的定理总结归纳出的规律仍旧在运行着,但是假使人类灭绝了就没有哲学也再没有这些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为什么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的主体“我们”业已不存在了。
所以哲学的存在意义就是要能助人类走上最金光的路且走得最远,任何得出“人类最好还是灭亡”结论的哲学理论都可以放在一边不理——无论丫正确否对人类都没有任何用处。而人类最终能走得最远的路,就目前的认知以无神论的立场私以为是跟自然相性最和谐的那一条,而人类内部之间的关系则是决定现在我们脚下那块砖足够金光否。因此在紧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政治冲突、经济危机,优先考虑moral,而在面对更为长远更为全局的问题时,道德才是王道。

人类与食物(鉴于本书的内容,可缩小到“当地法律限定可食用并日常可得的食用肉类”)之间的关系,影响的正是更为长远更为全局的问题——我是这样以为的,本书的作者也是这样以为的,所以在书中例举了养殖场造成的全球暖化,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等问题。
这些问题,是确实存在的。我也信任作者的人品与判断力——肯定养殖工业对此是负有责任的。作者在moral的思维定势驱使下试图将之“十诫化”,成为人类内部的“准则”,从而多快好省地解决了。然站在遥远的东方,以“道德”的眼光看,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之所以需要反复提出再三强调引起世人的重视,是因为它们影响到人类生存的长度和质量——主要还是长度。这个“德”的问题若要解决,最先需要考虑的是与之相应的“道”。

上期《时代》里负责封底八卦的Joel Stein以一贯脱口秀的方式总结了前段时间发生的“食人”事件(美国食脸男,加拿大分尸案,日本人鞭宴,还有castle的剧情一刚),表示对“汉尼拔”的新闻非常不安,但当他咨询“怪怪美食家”Andrew Zimmerman时,后者回应“人肉也是肉,吃一吃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看到这些新闻,我最先想到的是‘啊,又死了一个无辜的人’你们反而只对‘受害者的肉被人吃了’耿耿于怀,你们才比较奇怪”(原文恕我不记得了,推荐去看一下,信息量很大),导致JS更加不安。

为什么大家对于“吃人肉”这件事这样高度敏感?这是不是人类独有的行为?如是,这是“德”,如否,那就是“道”。
实际上,动物界(至少哺乳动物界),除极端情况外,并不多见“同类相食”的情况。这也符合丛林法则——大多数(哺乳)动物为了提高生存机率采取群居(以三口之家为最小单位)模式生活。猎食和抵御外敌需要极大的能耗,所以群体内部最好就是和平共处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假如群体中有个不管三七二十一饿了就乱吃一气的家伙,那将是群体防不胜防日以继夜的威胁,不会有群体允许一个“爱吃同类”的不定时炸弹,而被放逐的个体生存率远低于群体成员。
如果相信达尔文的话,“吃同类”慢慢就被固化成基因禁忌。人类的进化程度最高,社群最大,群体内部活动最频繁,这个禁忌自然也就最深。“食人”并非人类较其他动物更文明的象征,反而是人类动物性残存,因为从理性的角度,假如剔除“杀害”这个步骤,吃人的尸体跟吃猪的尸体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吃尸体罢了,吃人鞭甚至比吃牛鞭来得人道——至少人鞭的食材提供者是自愿的牛反而是被迫害的。Zimmerman的说法完全成立:吃牛鞭的家伙根本没有立场自觉比吃人鞭的来得文明高贵。
我们不喜欢“吃人”这个idea是动物本能感觉受到巨大威胁——虽然理性分析起来是毫无道理的,一个食人的SK跟一个分尸但不吃肉的SK的危险性只取决于两者的作案手段和疯癫程度,与吃不吃尸体无关。

保护自己所在社群的安全是动物之“道”——无论高级or低级,在同类与异类受到同等威胁的情况下合乎“道”的“德”是优先救同类以保障自己所在社群的稳定(在无论多么爱狗的社会里,设若有人在一童一狗同时落水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救狗,上岸之后势必也是千夫所指,情理不容)。
明确这点之后,再回头来看这个养殖场->家庭农场->素食的所谓“进化”过程。
有没有人想过为什么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成为非常依赖动物蛋白的杂食者?我们的灵长类近亲ms可以靠香蕉生活得很好嘛。营养学的解释超出我能力之外。但是从个人经验出发,我有一个相当简单并非常容易证实的结论——长时间的重体力劳动需要肉类。住在城郊的时候,姐帮忙插过秧、採过茶,在法国姐下南部摘过葡萄收过苹果,这些工作耗费体力且常常持续4小时不间断,如果只吃淀粉和蔬果的话,即使像姐这种体格,大概不出一周就晕倒在田里了。在Zola的《萌芽》中,对矿工来说排在面包咖啡之后最重要的生活所需就是“肉”(奶酪)。在占据同等胃容量的前提下,动物蛋白能提供更持久的能量。
所以“吃素”这样时髦只有端坐城市里的白领们才有能力去赶。在乡下脸向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和其他重体力劳动者们,其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不被允许这样的奢侈。所以这种以moral为依归的素食宣传如果成功其结果会怎么样呢?

版本一:按这些“爱动物、爱自然”的素食主义者们所愿,全世界的人都成为素食主义者,那么所有重体力劳动领域将不复有可靠的人力——地没有人耕房没有人建,在机器人时代到来之前,先别管这些因饮食原因必须转行的劳动力要怎么消化,这些领域的劳力缺失意味着这些可爱的素食主义者们不但没有肉吃,也不再有足够的菜和饭吃,全世界几十亿人只有跑到大自然里跟草食动物夺食,而山羊斑马之流肯定不会是食物链的超高级的对手……这将是一出“名爱之,实坑之”的黑色电影

版本二:重体力劳动者仍旧吃肉,城市小白领们“进化”到集体吃素。虽然素食者们的盘中餐是肉食者们“粒粒皆辛苦”来的,但素食者们此时俨然占据了moral的至高点(参见文首的推荐语),大可称“肉食者鄙”,指责肉食者们”no heart, or no reason, or both”,简而言之,是较素食者们在智慧品格上低级的人类。自此饮食成为人类新的三六九等级别分界线。在“万物平等,动物也当有尊严得体面享安逸”的善良有同情心有人性的旗号下却是对自己同类的鄙视与遗弃。这是上一部电影的更黑版。

版本三:退而求其次,全世界人类都返朴归真,坚决抵制养殖场出品的肉类,只吃家庭农场的食品。我们先排除需要多少家庭农场才能满足这个市场需求,这些农场会占用多少耕地,会浪费多少成本资源,会有多少潜在的卫生防疫危险,会造成多少管理上规格上标准上的麻烦,等等这些问题,仅仅从价值(非价格)理论出发,一只家庭农场养出的母鸡与同等重量的养殖母鸡相比,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是40倍,占用的空间是6倍,也即是家庭农场养出一只鸡的时间,在同样的空间范围内,养殖场可以养出240只鸡。先简单粗糙的设定一只家养鸡的价格是养殖鸡的200倍,那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的农民很可能吃不起。于是我们回到版本一的结果

版本四:重体力劳动者仍然吃养殖场的肉,而城市小白领们“进化”到只吃家庭农场的肉,于是养殖场依旧存在,但规模大大减小。结果就是版本二和版本三的混合体

以上任何一种结果,即便可以缓解部分环境问题,保护了部分动物,却伤害了人类的和谐共存甚至长远生存。而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动物(即生态平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类能更长久地更和谐地生存下去。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可以说本书的作者和写推荐的人们,还处在“给自己贴标签”以便让自己“脱颖而出”更接近“上父”的心态中,只是这番贴的手法更高明,贴的理由更堂皇,自欺得更彻底。观赏这般自我陶醉的表演也颇有趣。

PS:确实我自己偏好bio的食物,但这只是基于健康的考虑,而非出于神马冷艳高贵的道德。基本上我不太care别人的饮食偏好,只要在底线之内——不吃稀有的(生态平衡)野生的(保护环境)和大型动物身上特定的极小部分如鱼翅(违反食物链规律)——为了维护人类这一族群在地球上长居久安。
这种“你不按我的标准做你就不moral”的态度反而很容易激发我的逆反心。作者应该是没料到世界上还有我这种冥顽不灵的人类存在吧。

给年轻妈妈的私人贴士——在小孩16岁以前不要让伊看同龄的“优秀作文”

今天不是丁老师,而是丁阿姨(囧!)

自从互联网时代之后,阿姨我发现自己的交际圈奥妙了起来,昨天才有90后的小盆友雀跃地往你大腿上抹蜜“姐姐好厉害哦”,今天就有年轻妈咪把自己学龄前的孩纸领到你跟前来烦恼“妹纸,写作文这项技能是要怎么练级才好啦你给指条路呗”

唔,丁妹纸表示“我们从经典的鸡兔同笼问题开始好了”……喂,我是工科生啊!写作文之类的事情不是应该去拦截那些45度角明媚忧伤逆流成河的文艺青年么?是被《沾了这种书,你这辈子可就完了》那篇东西吓到的话,看到妹纸我中学写的东西会屁滚尿流吧?
前段时间被好奇心啃掉了理智,崎岖辗转地终于搞到我当年代笔情书中的只言片语——能被当事人“铭记”到今日的那绝不会是省醋的话。呕吐袋准备好了吗?请看“风递愁,叶寄忧,影只黄昏瘦”(这是帮女生写给学长的)或者“黑夜是我的斗篷,拥你入每个醇梦”(这是帮男生写给学妹的)
这样子真的大丈夫吗?明明曾经在日记里写过“忧愁是蓝色的”这种极可能让老二就此凋零的话,十五年后翻身变成女流氓就可以把这个都当黑历史抹掉吗?

这样的话,丁阿姨就不客气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去问问正常人类比较好啦)。

写作文这项非生存技有毛用,这种高深的问题适用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任何一门学科,基于本篇学龄前的定位,我们就不讨论了。以下直接进入操作阶段。
如果跟吃饭这件事做类比的话,写作文这件事可以简单但不粗暴的分成以下几个步骤:站在餐厅里(与外界接触)->看到食物(观察周围)->认清食物(观察与认知所述人/事/物)->判断自己是否要吃(联系个体感受)->用什么方式吃(联系知识体系网)->用适当的方式吃下去(分析处理素材)->体内酶各种消化(使用内存信息素提炼/加强/综合素材)->拉出来(形成文字表达)。
这一坨的气味观感之类能直观反应一个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哦,是审美情趣眼界视角。

从以上这个吃进去草到拉出来屎的过程,不难发现,写作者的周遭环境不全在个人控制范围之内(尤其这是小孩的话),而观察力认知力感受能力和知识体系这些属于“综合能力”,不是靠单一类读物甚至不是能靠书本“训练”出来的。
话说丁阿姨小时候是啊,个观察活性很低(通俗的说法是“孤僻”)的小孩,然则洞察力很强。就是说餐厅很小食物也很少好在能很快判断出大部分吃食的新鲜程度口感争夺指数和得手的最佳路径方法,所以不至于饿死这样。这是因为丁阿姨换过非常多学校,每次转学都必需很快适应新的集体(判断哪个是孩子王,其人有何弱点,如何搞掂)应付新的老师(上课有多少放空的自由度,容不容易忽悠,出题风格),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就有了这样的生存技。
如果是在一个相对密闭而稳定的环境中,要想加强这些技能,也不是完全无法可想的。那奏是:多看电视多读杂书。

咳,丁阿姨没有开玩笑啦。儿童心理学会说6岁到青春期这段时间是“客观认知期”,也就是小盆友开始注意到自身之外的人事物并在接触学习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从“我”到“物”的相互投射并在“物”与“物”之间建立起认知上的联系。
如果身边的环境比较单调,那么可接触学习的对象就比较少,相比之下电视电影里面是不是总在演一些跟我们生活非常不同的人做着跟我们大不相同的事呢?看电视的时候大人总是在试图合理化人物的行为并将自我价值观代入进行批评,小盆友还没有固定的价值观,所以一般就是在吸收并整合讯息。
当然以上所谓的“多”是一个需要拿捏的度,像丁阿姨这样每天六七个小时看下去显然也是不来塞的。还有节目也需要挑选。丁阿姨比较幸运,小时候电视人还颇用心,能看到很多优秀的译制片经典港片出色的动画片,故事曲折叙述流畅人物饱满三观正确。现在的话常常就会有些毁老二的东西,要小心。

至于担心小盆友没有“有效整合讯息”的能力,这时候就要书本先生登场了。童话故事+百科全书的组合就无敌了。丁阿姨小时候喜欢读〈365夜知识故事〉(把狗是色盲,蜜蜂蛰了人会死这种常识写进童话故事里),少儿百科全书(ms叫这个名字,四大本硬皮能拿来当武器使用的那种)和世界各地的童话。大概因为阿姨好奇心太过蓬勃就催生出了这种口味。
血型和出生季节会影响人的个性趣味,这种事么也是有很多人浑不信的。但是丁阿姨是个神秘主义者。你说女生的生理周期都是配合月亮来的,住在北欧的蜀黍阿姨虽然有钱却普遍比住在南欧那些苦哈哈的穷逼更容易得忧郁症,这些不是说明自然环境跟我们人类是“天人合一”的互生关系末?如果你相信胎儿多听莫扎特会比较聪明,那就是同意母体外部的环境会影响到胎儿未来的智力水平,个么有神毛理由不相信气温高低光照时间日月运行这种比莫扎特更伟大更高级的事情会对小盆友将来的性格趣味造成哪怕那么一咪咪的影响呢?
因材施教什么的,在儿童性格定型理论上是很难使用的。不过假如像丁阿姨一样相信自然环境对人类生命存在着某种可“建模”的规律影响的话,可以验个血算个星盘做个心理测试(警告:以上三项皆非严谨科学行为),对号入座一下。比如金牛座的小孩,就不会相信童话太久,可能人物传记之类的更能引发伊拉的兴趣吧。当然我们还是要允许“白噪”的存在,真是例外的话也不用死抠教条。

至于咀嚼消化这一块,承前启后,有一部分仍然依赖自身知识结构,有一部分则隶属逻辑运营——大致会是怎样的结构,段与段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每一段大体讲什么内容,内容之间如何过渡,于是有哪些细节是要保留哪些应该舍弃。是做这些事情。下棋或者搭积木这种需要“整体观”步步为营的活动应该是可以锻炼这部分的功能吧。

消化剩下的一部分,跟最后“拉”的步骤一起,是可以通过“鉴赏模仿”他人作品来学习提高的。在这件事体上,丁阿姨是崇古的,就是古文比白话文好,民国的文章比当代的文章好——所谓“好”是指模仿之后对于“拉出好文”的成效较显著,且效果较为稳定持久。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吟”,就是讲这样子的模仿,即管当不成湿人,能吟唐诗总归要比吟《沾了这种书,你这辈子可就完了》里面的句子强吧。所以该背的诗词名篇挥着小竹棍也要逼小孩背下来。
至于现在很多人吼“填鸭教育抹杀孩纸的想象力”确是不错,但想象力和创新能力的折堕更多其实被“赛先生”担了去,对文学的危害不大。怎么看呢?我国要说作家这个职业,从庄子算起,论语言优美叙事有章思路清晰神思奇想,那些科举时代过来自小被老夫子“填食”的古人岂不远强过今人?比如伟大的曹雪芹先生,还是清人,四书五经作八股的时代,中国教育至僵差不多快要尸变的年代,该是妙笔文章还是妙笔文章。
思辨分析能力,前面讲过,不是光靠读“美文”培养出来的。且有独立思考批判意识的人,亦不会被区区课堂坑了去。若是在课外家学自我修养中栽培不出这样的品质来,学校里用的哪一套,不过也就是个催化剂的作用罢了。丁阿姨也是被填大的,要论命苦,谁敢跟吾辈八〇初的人争,咹!人口正高峰,大学刚扩招,高考才改革,出国不便当。丁阿姨不照样茁壮地歪长到现在么?
所以四书五经之类,把古板的思想过滤掉就都是好文章啊。中文之优美,节律音韵,句式章法,肯定越是“一篇永流传”的越是讲究嘛。讲究惯了,糙物就自然看不入眼了。就好比吾辈逛惯了卢浮宫,虽然还是没有专业的美术鉴赏能力,画画的水平也是长跪不起,好歹有自信对一些糟糕物嗤之以鼻了。有了这样“美vs丑”的标准,以后会自然而然地模仿起好东西的优点,尽量修正自己的作品将它往“美”的极致去靠。

但是假若那个“美”的标准订得太低,虽然“达成标准”的速度如火箭直上,然折跌的机率也会跟金三胖新发射的那枚一样快。

因为从设定标准到追而求之,我们只有十年的窗口,能中途拐弯“拾阶再上”的毕竟是少数。假设6-10岁是完成看->吃的过程,10-16岁就是在完善消化->拉的这一步。到16岁上个人的文风就基本成型了,一个作文很烂的孩纸,如果16岁还是毫无语感,不能使用各色技巧,且无个人特色,以后也很难有机会再提高了。因为从此往后,个人的哲学体系知识架构表达方式已经定型,CM里说我们在16岁左右听的音乐类型会影响终身也是基于同一个认知理论。写作的题材和主题这些内涵物会随之不断成熟,而写作的能力(表达清晰、语句美感,结构合理,风格明确)却是不会再有提高了(不幸丁阿姨这个阶段来得比较急,所以作文水平其实很早就停止发育了)。

长籝口水完毕之后,丁阿姨要回答的那个问题也不言自明了吧。同龄人(所谓“同龄”此文中以文风形成时期划分,6-16岁就算同一个年龄层)无论是在眼界知识还是写作手法上即使有优劣之分始终都在同一个水平级上。那个写出“优秀作文”的家伙也不过在揣摩张爱玲还是鲁迅的阶段。借鉴模仿同龄人的作文,就是去山寨山寨机的意思。从一部山寨机的身上,又怎么能妄想领会到什么独到创新呢?一个不小心,反而把些陋习仿了来,残害了老二。
比如丁阿姨前文自爆的那些,现在我们觉得不忍卒读。但是想当年,丁阿姨的作文可是常常被当成范文念的哟,老师容忍甚至欣赏我写出这种放在成人世界里简直不堪的文字,因为以我当时的年纪这样子的东西已经算“老成而有风格”,就是说又超龄又有独特的个性。中小学评作文的好坏撑死就这两条:第1. 像不像(略脑残的)大人写的? 第2.  有没有“见文知人”的辨识度。而之所以有这样的评判标准也不尽是为了在各种考试中“局限住学生”这样邪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给写作者未来的语言学习和文字表达能力做一个测估。
只要有超龄感你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啊,亲——“老到”是比“文笔”更有杀伤力的评语。因为“文笔”之好坏标准还是因读者个人喜好而异的,而“老到”这一夸就普世了。一个年龄段有一个年龄段的表达手法,比如说排比、通感、拟物、对仗,倒装这些技巧,少年不易手到擒来,成人就熟能生巧了。如果想“老到”,就是要跳越自己的年龄层。当然就不需要向同龄人取什么真经了。
另有一层,“作文选”这种东西最可怕的是,既无作者生平写作背景介绍,又无有可靠的赏析评鉴做参考(所谓“可靠”是比如左拉批评《悲惨世界》这种,而不是某出版社编辑评某高一学生),风格驳杂良莠不齐,同龄人有的毛病反正一概都有,而这些选编作文那些芝麻点点的闪光被倒进这样大杂烩的烂炖里也很难发现。与其绕此等不合算的远路,何不跳过山寨机,直接去找原机呢?名家么都有生平有时代背景有拉里拉杂别的名家的品评,一整套名家文集读下来,该名家的缺点清楚优点明了。能不能达成且不论它,至少美的标准和框架总是立得高高的好好的。而凡有能练到三成火候的,便可执“老到”这柄宝剑大杀四方了,便当趁手。

至于16岁之后为毛又可以读“作文选”了呢,因为这时候文风已经不大会被影响了,就可以收拾收拾读些新八股准备应付高考了。除了那些憋着一股劲儿想在高考作文里得个零文或者出奇制胜的神仙们,普通人的话安安稳稳的有比如说山东江苏之类高考重灾区的高中优秀作文汇编里的范文差不离的水平,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不去理作文这件事了,否则就是要在短时间内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做点手脚钻点狗洞。都是快速安全无痛的。丁阿姨人生只读过两本优秀作文神马的劳什子。里面的文章那是一篇也不记得了……现在想想自己当时也是被周围同学狂读这些东西的劲头吓坏了,有闲时去读那个还不如去背教材里朱自清呢。

最后友情附赠《沾了这种书,你这辈子可就完了》(别名〈老二,你还小〉)全文

PS:第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丁阿姨还在念高中,当时班上差不多人手一本,阿姨借同学的看过。其比赛的point在“新概念”而不在“作文”上,所以奇幻的三观非主流的写法层出不穷,至于文字驾驭能力就起伏如过山车了。虽然是同龄人,阿姨当时也曾被几篇“奇文”逗乐过。那一届的前几名似乎是被名校点将了,于是第二届的功利感就强了很多。之后阿姨就没有follow了,看文中的摘抄,真的就是语言差不多,夺命狂飙的是内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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