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是累到瘫痪,早上到公司,U一看我的样子就问“很累啊”,附送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其实不过亚健康而已,但就因为时时刻刻都想找个地方躺平,导致有很多事情没有第一时间处理妥当,于是本来管吃管喝管住的cannes之旅又要变成背着帐篷睡沙滩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搞到入场票的苦行了。当然去还是要去的,只是这样一来,就必须要着手制订旅行计划并且闭幕当日真的要去参与“讨票”大军么……这件事教育我们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因为精神力的欠缺对时政新闻什么的就更加不在意了,直到习惯性去日本馆报到的时候看到东宝展活动暂停的公告才得知日本大地震的消息。近邻出这种事故总归是糟糕,接下来海啸和余震肯定跑不了。据说蒙古方面自愿接收地震的难民,中国方面倒是没有表示。以前跟日本同事讨论过“日本岛如果有一天沉没”的话题(这好像是日本民众很担心的问题),她问我“如果提前知道日本岛要沉没,中国方面愿意接收日本国民吗”,我好像是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因为世界上所有政治体制,所有集体意识,都是为了让人类能更好的生存,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生命都应该被放在第一顺位考虑。当时没有想过自己也一厢情愿地“代表”了一把。
幸灾乐祸这种事体我做不出来,从来没干过。因他人的灾厄痛苦而欢乐这是什么变态的心理!!!
—————-愿地球大人接下来能少活动多休息的分割线———–
那么在顺着“女主角”这条藤摸到《黑天鹅》这个我早该破的瓜之前,突然发现一件事——各位路过的同学恐怕不是全都对奥斯卡大叔的提名方式门儿清的(最后获奖倒是非常容易理解了——得票最高者有奖么)。
所以在“女主角”这个项目下咱们来围观+讨论一下奥大叔的提名方式。为什么非要挤在这个项目下呢,因为就“女主角”这个奖项曾经发生过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并列影后(41届)。当时的规定是“只要得票数不相差过三票就可以同时得奖”,后来虽然这个规则作古,但这个事实血淋淋地说明——奖是死的,规则是活的,电影公司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实力不济,或者对手实在强劲的前提下,做做公关,改变游戏规则,这种坑爹的玩法以为我们观众不知道么!
那么为了清楚说明“如何玩转奥大叔”,我们先来看一下83届的提名规则:
I. 美国电影学院会在12月收到参加次年颁发的奥斯卡奖的角逐电影名单——当然这个名单也是有规定的,我们就不具体展开了
II. 除了所有的“最佳电影”(即最佳电影,最佳外语电影,最佳动画长片,最佳纪录片,等等)是集体投票外,其他个人奖项均以“导演投导演”“演员投演员”“编剧投编剧”这样的“对口作业”的方式实行投票以保证其“专业性”
III. 所有投票者手上均有五票,以排名分先后的方式投出自己心目中的第一名到第五名,这个就叫做“偏好性投票”
IV. 最后计票分以下几个步骤:
- 先统计提交上来的各奖项中的“第一名”提名。如果某角逐者在其所竞争奖项中得到的“第一名”提名超过20per,则伊自动进入该奖项的最终提名名单
- 任何一部影片(注:是以“影片”而非“人”为单位的)如果没有获得任何一张“第一名”的选票,则自动淘汰出该奖项的提名名单
- 之后将不能满足“自动进入提名”的“第一名”名单与各奖项的“第二名”到“第五名”名单进行无差别统计,但凡角逐者所得的票数未达到1/(提名名额+1)的比率,则自动淘汰
- 将1与3得到的提名相加,按得票的百分比排序,取一至五名,生成最后的提名名单。
- 若3完成后,尚有奖项不足五个提名者(主要是2和3造成的),则进入第二轮投票
- 在第二轮投票中,首先删掉所有已经在提名名单上的角逐者。修改2中的淘汰率为1/(需要补充的提名名额+1)。超过这个比率的进入提名名单。
- 若5完成后,仍有奖项不足五个提名者,则重复5,进行第三,第四,第N轮投票直至每个奖项最终必有五个提名者
在进入关于表演奖项的特别规定前,先来插播一些吐槽:
- 以上这些看起来好像是很合理的规定。不过按照这个顺序投票的话,除了“第一名”有特别意义外,其他名次并没有实际的用处。而且就人的心理因素来说,“第四”和“第五”谁前谁后一般也不会太注意,很可能随便就填了。其实一般这种“偏好性投票”会使用权重计算,比如第一名权重1,第二名0.5,第三名0.25,第四名权重0.15,第五名权重0.1,以权重X所得票数,然后就可以直接按得分进行排名了,奥斯卡特别强调“第一名”的选票的优势,无疑是在表示伊追求的并不是“多样性”而是“同一性”,即在某奖项中“众口称赞”的,如此一来奠定了奥斯卡的群众基础,但也形成了每年提名当中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部电影的单调场面
- 在第一轮投票后,把所有已提名电影删除,好像是能够增加小众电影或者小制作影片获得最终提名的机率。但是一旦经过一轮投票,淘汰率也大大提高,也即是说,如果五个提名名额中已经占去了四个,那么要获得剩下那一个名额必须要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最终选出来的也只能小“小众电影中的大众片”
- 剪辑摄影服装化妆声效等等的技术奖项需要专业人士投票,以防止“外行看热闹”的瞎凑。但是,“剧本奖”和“表演奖”这两个奖项,只让“从业人员”投票是怎么个意思?
剧本最后是导演要使用于拍摄的,是演员要阅读来表演的,一个本子的好坏,难道这两路最终使用者竟没有发言权吗——甚至应该说这两位“终端用户的体验”才是评判剧本的最牢靠标准吧(就好像我们做软件的,主要不是看代码写得多漂亮,而是看客户用了感觉如何的)。而且事实上导演和剪辑的专业课程当中都有“剧本”这一课……
而表演奖,恕我直言,是奥斯卡所有奖项当中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人天生下来就会表演,surprise party的时候表演惊喜的表情,跟二奶做了“砰砰”的事之后回家立刻扮好丈夫好爸爸,这些都是表演啊,而且很多人演得比专业演员才好。世界上最好的演员当中总有半数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这件事情主要是靠“天赋”,很难通过“后天学习技巧”而更上一层楼。所以这个奖项就应该像最佳电影一样开放给所有人投票 - 既然表演奖项分了男女,即假定“表演奖”当中是有性别障碍存在的,那么在“专业对口”的投票设定中,为什么却不好男性投票者和女性投票者分开,规定男性只能投票给男主/配角,女性只能投票给女主/配角,从而真正意义上最大程度地消灭“性别意识”对最后的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呢?
V. 针对表演奖项的特殊规定
↑ 根据II,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奖项只有一个得奖名额——一个最佳导演,一个最佳配乐,一个最佳服装,etc。特殊点的编剧奖,是改编的还是原创的,黑纸白字有凭证可查,也很容易解决。只有“表演奖”,共有四个得奖名额,而投票者是不分性别地投票的,也即是所有电影学院中的“演员”,在投票时手中共有20张选票。
而表演奖中最tricky的地方还不在于分“男女”——这倒也是一眼即明的,而是分“主次”。谁是“主角”,谁是“配角”,并非由电影公司自己报名的,而是由提名投票的结果决定的。这个时候,除了非常明确的第一主角(比如传记片的主角)之外,其他角色在“主角”与“配角”中double到的可能性是非常之大的。
针对这个奖项在天生设置上的妖异,奥斯卡大叔制定了以下更加妖异的专门针对表演奖项的特殊规定:
- 其他所有奖项都允许“合作得奖”,比如科恩兄弟得奖就是双人领取小金人,唯独表演奖项只允许个人得奖,也即是某一影片中的某一角色最终得奖的话必须只有一个领奖。
这个听上去很无厘头,除非发生“双胞胎合作演出某个角色”这种极小概率事业外,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但是各位同学不要忘了,现在是有声电影时代,“表演”除了表情和肢体,台词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是“配音”的话,这个“表演”就不只是出脸的那位,出声的那位也份(可惜奥斯卡不给设置“最佳配音”奖,我个人是觉得台词是表演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 针对以上限制,奥斯卡规定,只要公映版本是“配音”的角色,都不能参加表演奖项的角逐。《艺妓回忆录》时出现这么多五花八门令观者不知道要好笑还是好哭的英语就是因为太想得奥斯卡了所以死活不配音造成的悲剧。当时拍摄的时候大概没想过像La mome这样直接跨越语言的障碍不用配音讲着法语也能得到“最佳女主角”
但是,为什么“配音”不可以而“讲外语”就可以?别告诉我美国人民的法语水平已经到达“普遍听力没问题”的地步了。听“配音”你听到的不是原音,听“配音”你听不懂人家在讲什么,到底哪个更影响你对于演员“表演水平”的判断,实际上是很难说的吧。所以这个规定只是单纯的为了“只有一个人上台领奖”而已。纯粹是为了满足好莱坞造星体制的需要。
还有,“配音”不可以,但“配唱”是允许的——除非这个角色的全部台词都是演唱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个角色的台词全部都是用唱的,比如opera或者像中国的京剧这样,这根本是把“戏曲演员”和“话剧演员”放在一起颁奖了,这根本不是“有没有配”的问题了吧!事实上歌舞剧应该像动画片和纪录片一样得到自己单独的奖项的。 - 其他所有奖项在提名时都只需要报上角逐电影的名称,唯独表演奖项需要同时报上电影和演员的名字,因为要保证同一个演员不能在一个奖项中获得两次提名
不知道为什么其他奖项就可以,比如一个牛X闪闪的编剧,如果伊写的五个剧本都获得足够的投票,这五部剧就可以同时角逐“最佳原创剧本奖”。表演奖就tmd这么金贵!——还是那句话,好莱坞最初的成功在于大制片和大明星,如今前者黄鹤已去,后者倒是生生不息,奥斯卡自然不惜出尽一切招术神化这些凡人。 - 为了保证1的实施,一个角色到底是获得主角还是配角的提名,是在投票过程中由选票决定的。比如Kate Winslet,所参与的两部电影,The Reader和TRR(《革命之路》),在投票过程中都得到了“女主角”的选票,那么最后在前文所述的“偏好性投票”计算之后,Reader先于TRR获得提名资格,那么TRR将自动从“女主角”奖项的提名名单中删除。
- 除了一个演员在同奖项中得到两次提名需要避免之外,还有一个角色同时获得两个奖项的提名这种事故也要回避。于是规定,我们还是拿Kate这个例子比方好了,她在Reader中的角色同时获得了“女主角”和“女配角”的选票,如果这个角色在“女主角”这个奖项中在计算后先获得提名资格,那么Reader将自动从“女配角”的提名名单中删除。
以上的5和6造成了奥斯卡整个系统中最大的漏洞。最著名的还是2009年的Kate。其实当年电影公司打的算盘非常响——用TRR提名“最佳女主”,用Reader提名“最佳女配”,实际上以Kate当年的演出及声势,对比这两个奖项中的对手们,蛮有希望“一次抱俩”实现奇迹式的突破的。
到这里观众可能要问了:为什么TRR是“女主”而“Reader”就变成“女配”了,就戏份而言是TRR为多,但就在电影中的重要性而言,Reader却要胜出(也即是说如果没有kate这个角色,根本没有这个故事,整个故事矛盾的开始展开和揭示全是因这个角色)。
这就是这个表演奖项设置中的第一个漏洞:是主角还是配角,这当中是有很大很大很大好像欧亚大陆那么宽广的灰色可供电影公司公关活动的空间的。
这个空间虽然广阔,但理论还是有一种角色进不去的。那就是太明显的“绝对主角”。而这种角色,在以讲求戏剧化和矛盾性的类型片为主的好莱坞社会中,并不是主流。
这种角色如何判断呢
一种可能是产自(伪)传记片,你总不能说Piaf在la mome里是“女配角”,King在the king’s speech里是“男配角”吧。这是由影片类型决定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I’m not there,就是由多个人物演出同个角色)。
另一种则是在标题中明确指出主角。这种跟前一种常常double到。因非传记故事中的人观众并不熟悉,所以往往会比Ray或者Forrest Gump之类多加出一些形容,比如《剪刀手爱德华》那么自然爱德华是男主,《本杰明的奇妙一生》当然Benjamin是男主,以此类推(Rebecca算是这类当中绝少数的例外)
最后一种就是虽然标题中没有指姓道明,但通过某种描述指出了主角的特质,比如《钢琴师》(那么电影中的那个钢琴师必然是主角),《百万宝贝》(那么那个争夺一百万最后被唤为“宝贝”的必需是主角)
但就是这最后一条,往往还是给了人活动的空间。比如Reader,以片名来看,自然“朗读者”是主角,于是就有人自作聪明的想把戏份明明吃重到不输当届任何一位提名女主角奖的角色拉到“配角”的名单上。这就是奥斯卡里每年都在进行的“田忌赛马”,策略性,或者各普遍的称呼是“公关性”活动——Kate的角色在Reader中戏份和吃重性都是女主角级别的,如果跟出镜时间相对少且角色重要性较低的配角们相较量,那就类似于重量级拳王和轻量级拳王的比赛,结果没有悬念。可以说当年电影公司的这个算盘就是“最理想是拿俩,最差也能拿到配角奖”这样的响亮。
那么这里可能“专业投票”这个看上去对表演奖项来说是坑爹的多余限制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的——既然是“朗读”必然有“听众”,这个隐藏的主角正如电影中隐藏的主线一样,才是推动情节发展并且在影片最后做出决定的人——这一点可能是Kate的电影公司宣传部因缺少看片量而不清楚的:根据类型片的惯例,只要是在最后矛盾只剩下“两种可能”时,做出决定选择了整个故事结局的人,就一定是主角(在除了黑色电影之外的类型片里,这几乎是无一例外的)。
于是最后的结果就是尽管在进入提名阶段前,电影公司在各个场合宣传“这是个配角”,但电影学院的各位本着对电影专业知识的了熟,死活不吃这一套,直接导致了Kate最终以Reader拿到影后而非之前声势更盛的TRR(这一结果也造成了很多人对奥斯卡提名制度的讨论)
但是TRR的策略失败只是偶然性的,在更多时候,这种“擦边球”往往是能成功飞入边界的。比如今年实施这种“以我之上等马对彼之次等马”策略而成功的就是The fighter。
首先这个片名就起得好有没有,是单数,定冠词,可以指某一集体,也可以指单一特定人物。以戏份来看,你要说这两人当中谁是主角都可以,但是前面说过了“最后决定结局的是主角”,而在前一篇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这个“主角”分男女,以至于同性别的双主角电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问题。
虽然理论上来说,同一部电影的两个角色都进入“主角”的提名是允许的,但在实际的操作上,如果你仔细对照之前的提名产生过程的话,在“主角”这样万所瞩目的奖项上是不太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一方面是这个“第一名”的排票制,二来也是因为一开始“主角”就分“男女”,以至于给群众输入了这样一种“同性别的角色只能一主一次”的观念——这里插入称赞一下亚洲观众,《无间道》前两部一直是两个主角提名有没有,谁也没有意见,到底东方人的包容性比较好吗?
于是在这种“The fighter是指弟弟,而哥哥可惜不是女人无法参加女主角竞争人,但是那么重的戏份又是个瘾君子还是真人事迹,如果不给个提名太可惜了”的意识支配之下,CB以绝对男主角的戏份和重要性进入了“男配角”的提名(说“如愿”因为一开始的宣传就没有说“双主角”而是将他说成“配角”——尽管海报上他的明明还比较显眼),从而打了一场“重量级vs轻量级”的战役——而即使在这场战役中,我都在最后一刻倒戈向了从戏份和重要性来说属于“传统配角”的Rush叔
以上属于“公关成功”案例。还有一种是“群体意识”导致的。再拿今年举例,True Grit里的少女无论是其戏份,台词量,重要性来说,都是绝对女主角的份量,而且这部戏的另一个主要角色是男性,正满足“一男一女两个主角”的传统配置,于理来说这个角色应该进入“女主角”提名的。但是于情来讲,今年有欠一个小金人好多年的Benning姨还有如日中天饰演精神分裂角色的Portman,一个普通的小姑娘得到影后的机率相当于零。于是在投票过程中,大概是抱着“小姑娘演得虽然不错,但是假如投票给她做影后,竞争太强,她很可能连提名也进不了,奥斯卡好多年没有萝莉候选人了啊”这样的心情,这个角色进入了“女配角”提名。
另外像《断背山》和《孩子们都好》这种男男,女女言情片,不存在谁做出了最终决定的问题(这种剧情片,往往是“共同作用解决问题”的),片名上也看不出谁是核心,从戏份和重要性上来讲也几乎相当,谁是主角谁是配角简直就是提名委员会一张嘴两片皮上下翻翻的问题。
而这种角色一旦降级去与参与配角的较量,赢了都给人一种“胜之不武”的感觉(BBM当年没有拿到配角奖,除了J长得帅犯了评审大忌及之前在最佳电影篇里介绍过的“平衡原则”之外,主要还是碰上了一个多主角的电影,MD和GC谁是《辛瑞那》的主角其实很难讲吧,所以GC其实也是“降级参赛”)。
奥斯卡史上所有的坑爹表演奖产生,都是在这块灰色空间上活动得来。而这块灰色空间的产生,从表面上似乎是因为“配角的定义没有明确”,但说到底还是因为全都是“主角奖项分设男女”,因为主角奖项限制了性别,导致同性别双或多主角的电影必需要有一个去处,于是才无法硬性地去规定“什么样的角色算是‘配角’”。其实如果主角奖项像我建议那样的“混合提名,多人得奖”的话,就完全可以明确规定“在电影出镜时间超过多少的不能参与配角角逐”,从而防止混合重量级的坑爹比赛及其结果。
ps:这篇文字是在一部名叫《鲁邦三世vs名侦探柯南》的电影中完成的……泥玛这部电影看得我都快脑抽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