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不是你想拍,想拍就能拍

我跟HP系列的关系算是很奇妙——或许要用“微妙”来形容更合适。

那套被JKR用来限定HP系列上限集数并借着此系列的东风登上大屏幕的Narnia曾经是我的床头书,虽然满是宗教色彩的说教,我却喜欢那套书里的每个主角,反倒对HP的那位本该很邻家男孩兼且苦大仇深身世怜人的第一男主角从最初到最终都绝无好感。

一开始是被那个可遁去其中大发白日梦逃避现实的魔法世界所吸引,后来作者的想像力却因自我设困而逐渐见底,本来应该一两年一趟地就电影了解一下剧情便好了,然而因为读到第一本书的中间时爱上了其中一个配角,之后差不多就是抱着在书的壁角旮旯里挖到那人一点点私密也感到幸福的变态心情执着继续读下去,莫名其妙的倒也变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灰级粉丝,以至于大结局发出的当日第一时间冲去了书店,之后鬼哭狼嚎在博客上愁云惨雾咬牙切齿骂街咒爹持续发了一个多月的神经不止

我很厌恶哈七这本书——应该是说痛恨。为了保证自己观影全程言行正常,入场前不仅换了cosplay样的衣服用以自我催眠,还特意买了杯大号加胡椒的热巧克力将神经安慰了一番。

上映近一周后,周末的电影票依然供不应求。开场前半个小时门口就排起了长队,前后左右的人或用英语或用法语或是激赏或是不屑地闲聊着剧情,周遭的人平静地听着——这大概是全世界最没有悬念可言的电影了。来看vo的以成年人居多,不少人以“当年我如何如何热爱此书,现在我觉得……”作话题。看来跟HP一起从青葱正太美貌少年/女长成猪腰子脸废柴大叔/大婶的人不在少数啊,与其说是来看电影,倒不如说是来忆甜思苦,观看一个青春的结局的(话说什么时候柯南大结局了,不管那个脚本多烂,大家也要组团去看啊!)

以下,我努力撑着不暴花痴尽量先把电影的部分讲完。

这个故事,经过HP6神样剪辑的洗礼之后,看到海报上写着同个导演的名字还买票入场的,那应该是都看过书的了,否则的话,以哈七原著plot之斜花乱入虎头蛇尾,就算电影没有神之剪辑我保证你还是会看得一头雾水(所以说如果一开始没打好大纲的话最好还是别大声嚷嚷“最多七本就end”给自己找麻烦)。

自哈五开始的三部都是David Yates的作品,翻开此位导演的履历,最辉煌的也就是这几部作品。我觉得此导演很神,因为五六七三本当中自然以五最难表现而以六最便于改编,结果出来的效果却是五出人意外的顺当而六则成了惊人意表的一笔糊涂帐,因此以我一介普通观众的心理实在很难预料七会呈现出什么状态——这本书被砍成了两部曲,于是理所当然地是先料定应该有很多细节要表现(《魔戒》才拍了三部好吗!你不看看人家一本多tmd厚!)

结果证明,编剧这个工作实在不好干啊——尤其是在原作者还未作古而且大有精力来掣你肘的前提下。这个系列的前三本基本还没有脱离儿童小说的范本——被养父母虐待的灰小伙遇到了巫师叔叔从此披上魔法外袍得到了亲情友情幸福快乐地生活之余顺便也拯救一下魔法世界神马的。这也是这个系列一开始吸引人的地方(试想如果HP一开始就是凤凰社那个调调~~~),满足了所有小朋友大朋友的美好幻想。但是HP不是柯南,总是一年年长大的,伴随着主角们一步步进入成人世界,整个系列也越来越黑暗沉重,plot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诡异,到了第七部已然完全像是同人作者笔下的产物了。相比之前几部利用前面铺陈过的细小关节完成plot这样的轻巧,第七部有种“一拥而上犹未足够”的感觉,为了能够如约在七部内结束这个故事,不仅前几部书闲笔提及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全部回锅再炒,甚至还不得不安排入新的人物和魔法,再加上作者对角色感情世界的关注,远非C.S.Lewis能比(我一直觉得这是女作者的通病,情情爱爱神马的),是以这本书虽然不如魔戒长篇巨制,却零零杂杂如同大锅杂烩一般,更难理出个滋味来。

在我想来,总归先定个基调,分好结构,最后才是细节上的处理。这部电影恰恰相反,处理得最仔细最详尽最不惜胶片的居然是细节——George耳朵上插着牙刷的幽默(哦,双胞胎,所有的HP粉丝都爱你们),Hermione一身红裙的美丽,Harry为Ginny拉上背链时的tension,HHR三人组在魔法部内的洋相,等等,下足了调味料,但锅底是什么呢?现在是最后一战的前夕,这可不是吸血鬼和狼人抢新娘的问题,而事关整个魔法世界的生存,这是魔法界最为黑暗最为恐怖最绝望最需要英雄的时候,而我们的英雄呢,好像完全游离在这种理应笼罩在所有人头顶的末日气息之外,跳着舞,接着吻,吃着醋,仿佛玩游戏般地去偷魂器,在麻瓜和魔法世界里玩着乾坤大挪移,好像他们是在给国家地理杂志工作一样。

这哪有一点“如果HP失败了,魔法世界就要完蛋”的样子啊混蛋!!!你这样叫观众怎么投入啊,这种伪二战氛围(宣传手册红袖章神马的)根本变成漫画式的好笑了啊!甚至就连HP系列最受欢迎的小精灵的死亡也有一种完全违和的幽默感存在,这全是基调没有定对啊,“在无尽的黑暗偶尔苦中作乐地放松心情”和“在无限的放松当中偶尔让坏人出来耍点宝”根本不是一回事啊!

这种“正义的英雄打败了坏蛋拯救世界”的故事都是以二元论为基础的,假如不能把黑暗面塑造得强大凝重,那么光明面就得不到反而衬托,光暗之间冲突自然也被削弱。然而到了HP7,在有两部电影的时间预算(也即合共可近五个小时)的前提下,反派们却苦苦得不到出头的机会,只见HP黄金三人小组不断不知道在折腾个什么劲。

在第四部中虽然没有脸,但是浑身散发着大boss应有的邪恶气息在TB式的哥特环境中以Ralph Fiennes独有的肢体语言呈现在屏幕上的Voldemort还是很有“本世纪最佳坏蛋”的款,很对得起“本系列第一次死主要人物”的份量。然而三年后(根据HP宇宙时空计算),这个没鼻子的白痴光头tmd是谁啊?!你是笨蛋吗还是笨蛋啊还是笨蛋吧!如果大boss露面只是整个麻瓜种来sm个两计,做此等跳梁小丑似的行为的话,实在我感受不到HP三位英雄好汉/侠女的处境到底是有多危险啊(Hermione叫得那么惨结果也不过就是手上被刺了几个字而已)……Voldemort要放在我们麻瓜界怎么说也是个高智商犯罪份子啊,你不要把他刻画成一个喜欢sm的白痴好吗?

当然,这种因黑暗面过于薄弱而失去戏剧性的主因出在原著。前三本一直坚持主角POV,后来发现这样下去反派没得表现,太阴暗的plot撑不住,就开始其他POV乱入,却因自我限定而始终绑手束脚。电影本来的一大好处就是可以不用受限制于原著中的POV而自由剪入背景或者支线故事,HP6已经露出一点这个意思,DE的几个大反派还有小马哥的个性都得到一个饱满的机会。但到了这一部,所有DE又都集体脑残平面化了。攻占魔法部这种显示Voldemort绝对优势,衬托主角艰难处境,增加黑暗气氛,提高观众兴奋度的潜力大场面战争你就不肯给我花个五到十分钟烧个几百万来表现一下,尽整些Harry和Ginny接个小吻,Ron吃HH(Harry+Hermione)个小醋,HH跳个小舞,这是在搞什么啊?你是把这个当twilight吗是当twilight吧是当twilight啊!

除了攻占魔法部之外,全剧中唯一能体现“魔法世界历史上最邪恶最牛逼的坏蛋”的高明处的地方就是DE会议和狙击HP一战了。这是多好的机会啊(泪流满面ing)。为什么Moody死了就成了一句话的事啊。在这种小孩过家家一样的“大战”(HP会的攻击+防御咒语根本不能和老成的DE比好吗?)当中,只有Moody这种老牌auror的表现才能让这场战争有血腥味有成人世界的真实感啊。结果我们只看到一名DE击毙了一只猫头鹰……双胞胎兄弟那边,Fleur夫妇那边,Hermione那边肯定都是恶战啊,结果电影就这么符合原著的pov,这些本来在影片开始处多少可以让观众high一下的场面就统统没拍。而我们Ron同学跟熟女kiss的时候,镜头对着HH的表情停了有没有十秒有没有有没有!

因为这种“浪漫轻喜剧”式的定调撑不住暴力情节,于是接下来就是三人组没头苍蝇一样跑来跑去的过程……其实正常的结构应该很明显的以狙击HP——》寻找魂器——》最古老的魔杖三条线索,各以一场大战作为高潮,有点秩序地进行下去,那么当Voldemort得到魔杖的时候,也许我等观众还有心头一凉的惊恐,而现在感觉上好像三位主角轻轻松松搞搞笑笑就把问题都解决了,所以当V殿得到魔杖的时候,观众只想问:so what?如果我不是灰级读者,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而且为什么要看这样一点也不惊险刺激而且对手横看竖看全都智商很低的所谓“大战”……

我不知道在座有多少观众在看书的时候是在纠结“xx为神马喜欢xx而不喜欢xx”这种问题,反正我对HP当中一堆小屁孩过家家酒的情情爱爱是毫无兴趣的(这些人才刚刚成年,亲个嘴的下一步就要谈婚论嫁神马的……至少这在麻瓜英国是不正常的也不现实啊,这有毛好纠结的!),顶多就是插花来调剂一下情绪开开玩笑神马的,暧昧最高啊(JKR最失败的就是喜欢把结局写死,写死就算了,还非要花无聊的笔墨篇章将之合理化),真的要老实搞起吃飞醋抢女人玩三角恋这一套,我可以去看twilight好吗好吧好啊!现在hp7不是“戏不够恋爱凑”的时候啊,无论这种“我爱你你怎么不爱我而爱他”之类的把戏是否能够表现这些角色的成长,在这种电影时间有限,故事情节庞大,支线故事丰富,原著因pov限制未能充分支起戏剧张力的前提下,你能不能把这三角恋的问题在旁边放一放~~~你tmd是多想要给Hermione找个好婆家啊!难道这最后一部是要改名叫“Harry Porter与他两个朋友的三角恋故事”吗?!

PS:本片最大亮点是那段三兄弟与死神的小故事插播,Dimblore基友是个大帅哥啊帅哥(校长审美观还是很不错的)和Emma的美貌——乖乖个隆咚,看这相貌气质我还真不舍得让你跟那个愣头愣脑的红毛小子在一起(HP这个鞋拔脸更加给我闪边边去好吗)其实我一直觉得HHR这三人组之间近似兄妹一样的关系是很温暖有爱的,不知道为什么作者非要破坏这种三小无猜单纯美好的友情,一定要通过联姻这样的手段来把本来挺可爱的三个小朋友以成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做绑定。Ron是个多好的哥哥啊~~~笨蛋哥哥神马的最有爱了,Hermione如果被谁欺负了,撩一撩袖子就能去干架(本来要是没有Ginny这个角色就好了)

————————————-下面进入花痴阶段—————————-

因为事前有被诸多AR的粉丝提醒:不要指望此吃货保持身材。所以我努力想把注意力保持在教授的胸线以上。但是教授入场的架势也太迷人了好吗!你这猫步走得,我立马捏烂了手里的纸杯~~~

要说教授的发型师和化妆师是越来越有爱了,这是小烟熏么。咳咳,其实是因为这HP电影一年拖一年的,AR和我家教授的现实年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了,教授今年按HP时间才37岁好嘛,于是这脸上的粉也是么越来越厚了(没有不敬的意思,AR殿您只要出声音小女子就很满足了)

话说V殿看来人还不错,至少气量不错,他自己秃成这样倒不介意属下顶着各色耀眼的头发在他跟前晃来晃去,瞧瞧小马哥一家那飘逸的金发(马爸爸憔悴的样子太萌了,尽显傲娇美人年上女王受的气质啊,嗷),教授这一头乌黑亮丽的黑发居然还给吹了大卷(飘柔怎么不请你去拍广告啊)。
DE神马的其实是个哥特风格爱好者喝茶聊天搞搞sm之类的聚会吧,个个都打扮得有型有款,连底下的小喽罗也画了好重的眼线。这群人真的到麻瓜世界来逛荡只会被人当成是摇滚乐队神马的吧。

本片当中唯一一次全方位展现DE的开会场景教授一人占了好多镜头……搞得我后来几乎无法集中注意力看电影,满脑子都在想“这女人刚才是叫Severus吧,她说we are friends用的是现在时吧,她是说friends吧,教授没否认的意思啊”,之后什么同人小说之类的桥段就开始在脑内小剧场上演。

直到那只该死的母鹿出现。tmd这个设定实在太让人肚烂了,我tmd憋了这么多年始终吐糟不能啊!泥马的SS/HP神马的这完全是在侮辱教授啊,老娘完全萌不上好吗!HP你个横向发育的鞋拔子给我闪边边去啦(踹ing)

part2就要悲催了……你们不要把教授的回忆拍出来啊不要把他的回忆拍出来啊不要拍出来啊不要拍啊不要啊不要……

啊,教授(众:这人又要来了!!!)

婴儿初生便懂哭啼
春天初萌便有绿的记忆
天地初分便起潮汐
人生初见
便爱上你

就像水拥抱鱼
像暖风抚摸沙砾
像细雨轻吻大地
像三月的清晨融进花芯
化成泪滴
像从未有人爱过般地
爱着你

我用你的名字定义生命、自由和真理
用你的姓氏刻画自己
请留低
留在这里
在我心里
请你安息
for where my treasure is, there my heart will be

收破烂很有成就感……

这两天在Lille参加World Forum,累得皮都蜕了一层,具体情况改天再说

因为累得紧要,HP就顺延。本来想在Lille看掉罢了,反正住的旅馆就在ugc对面,但是晚上都喝得脚步虚浮神智恍惚,能洗完澡爬上床就算自制力强悍过人了,看电视那是能力外的事情。回到巴黎之后有一堆后续要处理,在心情没有调整到比较欢乐的时候不适宜去见教授呢。

于是晚上去看了Legrand同学第一次领衔的电影。我对这位正太莫名好感,报有极大的期望,所以也是……改天细说。看完电影从les halles搭地铁回来,顺便去boullinier淘书淘碟已经成习惯了,估计收银也早认识我了。今晚淘到了一张我几度想下手因为种种缘故始终没有成交的

其实这张碟在fnac上买二手的也只要7E,加上运费大概10E,其实也就省了一杯咖啡的钱。不过因为是淘到的,就有种“捡到宝”的感觉(虽然还是要花钱买)。cd壳损得很厉害,所以一回来立刻拆来听了一下,法国人还是很地道的,cd本身倒是保存得很好。这位大叔的月光弹得太亢奋,应该庆幸当年我不是听他的月光睡觉的,不然搞不好失眠。不过悲怆就给力了。我最初看上的也就是悲怆(虽然封面好像暗示主打月光)~~~可惜没收大叔的热情,不然这碟就完美了

我这人就是爱捡破烂,在破烂中捞到好东西的感觉太tmd美妙了(再度后悔当年没去学考古)

濒临破产边缘

今天打开edf的账单我两眼一黑……只有谢天谢地月底快到了,而这玩意要下月初才结账。

上周新床架送到(于是钱也划出去了)。话说联系送货的美眉一听我住七楼还没电梯那个叫得好像x潮一样,然后跟后面jw了半天,大概在找最强壮的送货者。后来送货的大叔单肩就扛上来了。大叔v5!我总算明白各种爱情动作片为什么喜欢把男主设定为水管工园丁粗工什么的了~~~大叔背着我横抱竖扛都不能让它离地分毫的木料紧紧跟在我后面稳稳地迈上台阶,真tmd性感死了,Bruce Willis附体啊!我都想厚出脸皮请大叔进来坐坐喝杯茶神马的,不过一想到家里这个乱的……

不知道为毛国内喜欢ikea,国外兴这个是因为人工太贵,像ikea这种diy自己组装的半成品就比买成品来得实惠,连运费都便宜(要是一张整床都不一定能搬上我家),这里正经有钱有品的人才没有这种兴趣花几个钟头扮演木匠好吗!!!老娘反正已经是熟练工了,手册上说明需要两个人用两个小时来组装这套东西。老娘软尺脖子上一挂,先把木料分堆,再把螺丝分堆,工具箱一开,一个多小时就搞掂。就是手心差点没起泡(国外的小资不兴自虐取乐的好吗?只有我们穷人才这么干!)

然后茶一泡,床上一坐,书一摊,音响一开,tmd正宗老人款,我还能再未老先衰点么我……

samson大叔的影响实在非常恶劣~~~先不说这电费,我的cd正在飞速追赶藏书的数量,不久就该买cd架了,这简直是在给各唱片公司烧钱玩儿啊!我没有这么多钱烧给你们啊!!!而且你说vp怎么这样泥,人家刚刚说要重提画笔的时候,你就卖画具,人家刚刚说应该实现埃及计划的时候,你就卖象形文字的书(tmd几百年也不见你卖一回这种东西啊!),人家一开始对各种古典音乐生出三分钟热度,你就来个sony唱片大甩卖。有没有这么巧的啊!!!你在我家装了摄像头吗?你们员工当中有人在看我blog吗?你们是决定要让我彻底破产吗?!等我这个热乎劲过去了你退钱给我吗?!

还好我是音痴,对各种乐器没什么兴趣,而且估计永远不会有兴趣(就算有也是白有,学不会的),于是总不至于倾家荡产,要不然以老娘这种消费观,如果某天看上了某架钢琴,我就不用活了。

我说这兴趣爱好神马的至此也算是个end了吧,以后不会再增加了吧,双子座的毛病也要有个限度吧!!!

明天hp就上了,半夜去看首映什么的,我没这么神经病,反正也不是冲主角去的。导演不多给教授两个镜头我只好做小纸人咒他了,话说我特意定了件形似斗篷的外套为了配合本片啊,真可惜faith的标志不是蛇(众:这种行为比看午夜场明明更神经病好吗?)。要是我有绿色的格子裙什么的就好了(众:这又不是cosplay会场!)总之AR叔,我知道你是个吃货,放平常大家也不在意,但你嘛行行好,这不只是你个人的身材,也是我家教授的身材啊,拜托你勉为其难的也把肚子缩一缩……你看几个小的都长杯具了,只有Hermione越出落越水灵,这分明是天佑SS/HG啊,你也配合一下给我们多创造点幻想的空间嘛(众:快把这个神经病拖下去~~~)

迪底,再等十年吧,是说如果有耐心的话

本人到底是否“保守派”不由个人说了算,但是如果被十八岁刚成年儿童纠缠,会惊慌“这个世界怎么变这么疯狂”,然后条件反射地强迫对方叫一声“阿姨”,那也算是自然的反应……吧。刚成年儿童耸耸肩说现在全世界都是关于老女人的爱情故事,比如本片。老女人……老女人?老女人!好吧,阿姨八〇年代生人,阿姨的确是老了,阿姨没有要装嫩的意愿。正当阿姨扶额消化“老女人”这三个字的时候,人家突然说“不如一起去看吧”。阿姨接受不了这样跳跃性的思维,于是阿姨还是一个人去看。

虽然有大美女,但是电影只被安排在两个影院的小厅上映,看来ugc对于本片的票房并不报太大希望。看这个配置,其实猜也猜到了,这位年轻时被配给大叔,生活中也找了个大叔的美人,现在在屏幕上的专业就是搞姐弟恋。过程没有太多惊喜(zeta的表演倒是蛮有些看点的),不外乎爱情轻喜剧那些桥段(然而什么糟糕的约会之类的永远是观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啊)。只是结局的地方,突然现实了一把,然后继续梦幻,如此一来,梦幻也便真了几分现实的味道,嗯——啊,阿姨必须要把这种奇怪的想法甩出脑袋(摇头ing)。

不过我想看zeta-jones也算值回票价了吧。实话说有人会不爱她呢?巧克力色的眼睛,微笑的花瓣样的嘴唇,饱满的身材,自然天成的御姐风范~~~谁不想看她发丝凌乱眼神迷离的样子(是说我对她老公种种羡慕嫉妒恨远远超过了对于大叔的天生好感)。所以男主小盆友轻易沦陷,可以理解。不过人类的年龄这个东西,不是用绝对值来衡量的。比如假如我20岁时想推倒一个五岁的,那么在任何一个国家我都应该被拉去坐电椅,但假如是我30岁的时候想推倒15岁的,那么只在有些国家构成犯罪,而假如我40岁的时候想推倒25岁的,我就是Demi Moore……啊,不是,我是说,这就变成爱情轻喜剧了,而假如我80岁的时候想推倒65岁的,我想,根本就不会有人care吧

所以40岁的女主和25岁的男主组成家庭就太梦幻了——女人的事业呢?男人的事业呢?如果那个孩子真的生下来,接下来的剧情太难编排了。而45的女主和30岁的男主再度牵手,似乎就变得现实了一些。因为两个人都已经在自己的空间里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生活,看够了外面的世界,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且有这样的信心去坚守(我说这个故事真的跟Moore阿姨和Kutcher这一对没关系吗?!)

阿姨我呢今年还没有到三十岁,各种各样的不想犯罪。十八岁神马的,请再等十年……四十岁vs三十岁这样听上去会不会显得正常一点?

PS:关于这个“现在电影里的女主怎么一个两个都要离婚”的问题,我请某些童鞋放心,虽然是有一些“不安于室”的女人有了老公孩子还不满足还想要自我价值和独立生活,但是更多女人是渴望走入围城并且为此乐意承受冷热暴力身心虐待的,女性作为一个整体脱离父系社会所建立的一切用以保护男性私有财产的制度文明等等,还需要百年大概。

PPS:就算你把“无论贫贱富贵……”之类的誓言当放P,偷吃什么的也要有点尊重吧,好歹名义上也是夫妻不是。这种在自己孩子的生日会上公然偷吃并且以对方的不知情为情欲刺激的行为已经不在“忠与不忠”这个level上,而根本是“侮辱”性质了。换成我哪会离婚那么便当。老娘可没少看cm,discovery, csi, 还有各个侦探小说,我就算弄不死他也必需要先整残他再离婚。

PPPS:看这部电影的时候突然莫名想到——虽然一穷二白没人没物没前途的,但我其实挺喜欢现在的生活的,我果然是个废柴。

音痴如何“欣赏”古典音乐-2

以下所有的话,请大家自动在前面加上“我个人觉得”,丁老师作为音痴,在这个话题上实在没有吵架的自信。

鲁老作为入门的选择,属于“举重若轻”那一挂的。《热情》这种在电视剧里号称可以把人手指练废的超难度级作品(不知道实际情况是否真这么难练),听他弹起来完全没有艰难感。他极少炫技或者对原谱做什么超常规的表现,所以听上去自然流畅朴实。

之所以后来被丁老师抛弃,也是基于他这个特色。贝多芬——重申是“在我心目中的”——绝对不是什么潇洒和善的人,而是个脾气很大个性很倔自视甚高有着伟大的心(参见前文的皇帝语录)却同时在音乐以外的地方有些许自卑的人,他将对众生的怜悯化成了愤怒,将希望化成了胜利的幻想,将他的这种愤怒与幻想倾入音乐,不会生出什么平衡而轻巧的东西,应该“一半是冰山一半是火焰”,用最强的理智才能控制住他那种极端的疯狂。他早期的作品的确像莫扎特(就跟《护花铃》完全是照金庸路数来写是一样的意思),这样和谐而轻巧的处理应该是ok的,但热情已经属于较晚的作品,那种难度完全不是老贝自己想炫技来使用,而是需要这样的力度才能表现他的感情(我一直觉得他要不是有音乐这个发泄口搞不好得精神病或者变态什么的)。

后来在经历过各种版本(其中也有些很诡异的,丁老师后面介绍)之后,找到了我的“最理想版本”,大家可以和鲁老的演奏方式对照一下,这个版本是Emil Giels的,他的老贝全集贵得让人飙泪(还tmd卖断货了),而且还没有录完……

http://www.youtube.com/v/flvTkhn4Mo4?fs=1&hl=fr_FR

没有鲁老那种“举重若轻”的感觉,这位完全是以“狂气”取胜的(请各位想像黄秋生在港片中演坏人的样子)。该轻的地方也处理得很轻巧,但到了重的地方,那个按键的方式完全就是手会废掉的感觉,琴键都被他手刀砍死了==(有兴趣的同学下载一个音质好一点的版本,应该很清楚听到他按键发出的声音跟人家不一样的)。不过这位大叔也很看状况,正常的时候就是“狂气”,不正常的时候弹的那个速度应该称为“发狂”才对,有一个他弹的版本听得我那个满头黑线,差点以为是在播快转~~~

另外还有两位也是某些时候我会转移感情的目标,其实在听到G叔之前,我最喜欢的是Alfred Brendel的版本,youtube上找不到他弹的第一部分,但即使到现在我还是偏爱他弹的第一部分,非常的恐怖(字面上的恐怖),虽然这个曲子名叫《热情》,但这种恐怖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非常合适,他的第三部分也是恐怖,好像在黑暗的树林中被追杀一样,很不安~~~在某些时候,丁老师会觉得“这才是对的”(话说人家想要他的全集……网上卖得比店里贵是怎么样啦!fnac你抽筋吗?)

http://www.youtube.com/v/OAGgiEGV_tg?fs=1&hl=fr_FR

另一位是Richter,他的版本听上去在“对比度”和“平衡感”找到了一个中间值,不过他的节奏让我有点不是很适应,好像过于潇洒和“行动流水”了,其实老贝在我印象更滞重一点

http://www.youtube.com/v/ZL_0uHI9Cio?fs=1&hl=fr_FR

至于诡异的版本,最奇怪的莫过于上次听到的Gould弹的那个版本……因为fnac只提供试听,我还特地回家找了个下载版本听完了,听得我差点跌倒。他把贝多芬完全弹成了~~~小受,圣母系的(非常优美,though)。那个分句之奇怪,那个节奏之吊诡,完全无法用言语形容。他不是在“诠释”贝多芬,根本是在“改编”啊(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要录老贝呢?嫩不是Bach专业户吗?)

http://www.youtube.com/v/GXjM2hrqO54?fs=1&hl=fr_FR

此外还有一个把贝多芬弹成爵士乐的John Ogdon(youtube上找不到相关视频,请google之)。我觉得这不是技巧的问题,我听过他弹的liszt,完全无障碍。而是某种奇特的理解(也许对某些同学来说这才是“切合的”)。那个分句的方式完全就是爵士乐……而且所有快速连音(丁老师不知道那个术语叫啥)全都糊在一起,不知道这位同学心里在想什么。

因为丁老师把这首曲子跟某个切身经历的海上场景联系在一起,所以很自然地想到以上两位同学都是把这首曲子演绎成了“海难”,Gould同学是船底漏水,Ogdon同学是马达坏掉。

说完了诡异的版本,下面是所谓“炫技”的示例。刚好最近听到的版本就是朗朗同学的。在fnac看到他的维也纳演奏live,因为卖太贵(而且封面有点那啥,他的专辑封面好像都挺给我泼冷水的),所以回来先下载了听看看。下面这个视频跟cd里的还是有点差别,不过风格就这样(另外建议各位易受视觉干扰的同学闭上眼睛听他弹琴)。

http://www.youtube.com/v/49KBYCja2tM?fs=1&hl=fr_FR

第一听的时候非常惊叹——虽然我一直觉得他比较适合贝多芬和李斯特(比较肖邦来讲的话)——但还是没想到他可以有如此表现。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演奏。音色极漂亮,水晶一样,而且这位同学技巧之强健以他这个年纪来说实在让人赞叹不止(就是说我冲这首蛮可以忽视掉那个封面……如果再卖便宜点我就收了)。

丁老师不知道朗朗同学在弹琴的时候是不是属于“放空”的状态,不过有些地方炫技得过了(就是说一般的完全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音痴如果第一次听到的是朗朗同学的演奏,也会立刻意识到这是首难度多么高的曲子),就觉得太华丽炫烂。而丁老师心目的贝多芬——说过了——是个用自己代表所有正在或者即将受到苦难的人以音乐为武器而指控而斗争,极少会纯粹为了“好听”而去写乐曲,所以技巧还是控制在一个低调的程度为目的服务比较好,否则真的就不如去弹李斯特了。其实之前几位老前辈在技术上不会输给朗朗同学,但是“炫”的意味就没有这么明显,这是把技术全都用于表现主题去了。否则初听之下或许惊艳,久听就会觉得“单薄”而缺少余味了。

PS: 说起来丁老师还是很期待这位同学的。只要再增加一点精神上的厚度或者人生历练什么的,也许中年之后会有一种风范出来(当然前提还是大家得闭着眼睛听他弹琴,否则画面很干扰,他这个弹琴张牙舞爪的习惯不知道怎么养成的)。

那么,以上,就是丁老师作为音痴给各位“同病相怜”的同学们的关于“入门”古典音乐的建议(其实我自己还趴在门边上呢)。最后还是这句话,一切都要有爱,否则就是自虐……完全没有必要的。

音痴如何“欣赏”古典音乐-1

关于这个问题,是回答音痴的同学们,虽然丁老师是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实在没什么发言权,但作为一个音痴,提供一点个人经验,希望众音痴有所启发吧。

先要定义一下“音痴”,也即指“五音不全”且(注意这个且字)没有节奏感的人(相信各位与我唱过K或者跳过舞的同学深有体会了),如果不是同时符合以上两点同学,可以退散了。丁老师是一点也没有供你们参考的地方。

给“音痴”下完定义之后,丁老师,作为一个好老师,要问同学们下一个问题——为毛要听古典乐?是说流行音乐或者摇滚音乐或者jazz或者new age难道还不够听吗?我觉得完全够了啊,甚至不喜欢音乐也一点无碍生活的,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咧?(而且丁老师现身说法——很费钱!)

经典的回答——也是比较能被人接受的回答是——为了陶冶性情。也有同学会举手说“听说多听古典音乐可以提高智商”。那么对于以上两个答案,丁老师的观察是这样:

1. 事实上如果大家有上过古典音乐论坛的话经常会看到一些“xxx就是弹得比xxx好,不解释”“xxx就是垃圾”“xxx跟xxx比连屁都不如”“你喜欢xxx啊?真是没品味”之类的话题(在中国最经典的莫过于李云迪和朗朗之争,有其中一位的名字出现的地方,必然有另外一位的粉丝进来批评甚至谩骂),而这些发言的同学无一不自称是浸淫于古典音乐之中,热爱古典音乐,不知听过多少版本多少名碟blahblahblah,不过在丁老师看来,伊拉的情操实在不怎么样,还比不上我们这些音痴,所以“听古典乐就能陶冶情操”这种说法是完全没有实据支持的——你的情操怎么样不是一两首或者一两百首曲子能解决的,如果听了半天古典音乐就是为了向人彰显自己品味多么“脱俗”并且“俯视众生”,那么我觉得贝多芬实在被这些人拉到等同于周杰伦(不是对周董有神马意见,我这么比方是充分认可他在流行音乐界的地位的)。

2.至于提高智商这点,丁老师本人就是个活生生的失败案例。丁师母(老师的母上的简称)不知道从哪本胎教书上看到“多听古曲乐可以提高孩子智商”这种说法的(应该说在80年代初这种意识还是蛮超前的),于是在怀孕期间不知道听了多少莫扎特~~~结果丁老师不仅没有成为神童,而且长大后还莫名的对莫扎特有排斥心理。所以古典音乐跟智商之间的关系还是有待证明的。
而且各位音痴要切记一点,我们的大脑当中管音乐的那块相比普通人那是发育不良运行不佳的,也即是残障的。根据“补偿原理”,上帝为我们关上了这扇门必然为会我们多打开一盏窗,以丁老师的情况来讲,上帝补偿我的方式就是有时候会让有些同学觉得烦忧的逻辑思维。所以强行想推开上帝关上的门不如擦亮祂为我们打开的窗,也许能更快捷有效地提高室内光线。

除了经典回答之外,还有一个比较现实的回答,很简单就是——装13。那么回到上题2,作为一个音痴,想通过音乐来装13是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我们想要装13也有其他更加快捷有效的方式。记住,条条大路通13,总有一条适合你。

所以最好的回答是什么呢?——丁老师常常说“要有爱”,如果对某一个演奏家,某一个作曲家,某一种音乐形式,甚至某一种乐器生出蓬勃的爱,那么追逐所爱将是唯一让我们不畏自身残障,克服难关的动力,因为只有这个理由的背后,有乐趣。

那么宇宙的开始:要有爱。

如果暂时还没有爱,但就是不放弃陶冶情操/提高智商/装13这种想法的话,那么——记得各言情小说当中男女炮灰的名言吧“爱情是可以培养的”,所以选择一个对象来培养爱(根据一般的说法莫扎特是比较理想的培养对象,但还是要看个人气质与个性的,比如莫扎特在我这里就失败了,反而一般被认为“不适合成为入门”的老贝成功了,所以还是先弄张什么古典合辑之类的听听看有没有自己可能的“心动男/女生”)。爱的培养方式丁老师结合自身经历想了想,有两条途径:

1. 与自身的经历取得联系。实际上这是丁老师对贝多芬生出爱的例子。当时丁老师困扰于“生命之于个体有何意义”的问题却不得跟任何人倾诉(同龄人会觉得你是神经病,大人大概会说“小孩子想这么干嘛?”然后把你晾一边),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真是久久地注视着深渊呐,其实随时有跳下去的危险。这种要命的时候幸亏两个人把丁老师从悬崖边踢了回来,一个是皇帝,另一个就是老贝。这种心理刺激后来自动强化,以至于我每每在任何文艺作品中看到皇帝的名字皆受刺激,听到贝五皆热泪盈眶(后来被某位同学开玩笑说验证贝五是否演奏得好只要看我有没有哭就行了)。所以我想如果有意识地培养这种条件刺激,即每每在郁闷/悲伤/狂喜等等情绪起伏的时候固定放一首曲子(大家都知道巴甫洛夫犬的例子吧),应该也是可以造成同样的效果的。

2. 与画面取得联系。音痴对于音符和节奏没有认知度,但是记忆力会将旋律与当时的气味/画面等等结合而留下痕迹。比如丁老师本来因为厌恶俄国作家和俄国电影人(典型比如陀斯妥耶夫斯基和塔可夫斯基,我每次看他们的作品都想死——是字面意思上的想死),所以也自动回避俄国音乐人,但是一部le concert最后那个让人不禁落泪的时刻让我突然对老柴感到兴趣。从理论上来说,这是第一条路的变招。所以多看以音乐为主题的电影可以帮助音痴分辨和记住某些旋律,丁老师推荐Shine,钢琴课,1900,the pianist,贝多芬传,莫扎特传,le concert(如果是想从Chopin入手的话,倒是没有什么太好的,就推荐回避古早的那个革命版本,可以看休·格兰特演的那部)

在有爱之后,要如何展开追求呢?这跟泡美眉/迪底的过程差不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众:这是兵法吧,喂)。
如果是自然生出爱的,这个过程比较简单,丁老师个人是觉得音乐与灵魂是有某种联系的,一个人的天性,后天生活的环境,思维方式会决定其受吸引的音乐家类型(电影同理)。所以后来看到老贝传记的时候,我完全不惊讶于他所受的苦难和他个性上的缺点。其实在第一次听到贝五之后,我想起一句皇帝的话,虽然是伊拿来自夸的,但觉得送给老贝更合适(这里我用英语引用了)——The herd seek out the great, not for their sake, but for their influence; and the great welcome them out of vanity or need. 老贝就是那个the great,他自己是这么想的,事实上也比皇帝更达阵~~~所以他很少做纯音乐的东西,总是有某种目的性,而很多是我能理解的,即使我是音痴,但在某个神迹一样的moment与他取得了某种联系,也就是说在贝五的那个著名开场之后,我心里已经有一个贝多芬的形象存在了,所以倒是反过来因为了解这个人而了解他的音乐
如果是培养出的爱。那么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广泛阅读这个人相关的传记/书信(如果有的话)/别的喜爱此人的听众的意见与评价。然后自行判断自己喜欢且认同的地方,给这个人定个位置(反正我们也不是专业演奏者,定位偏差没什么关系,主要是找到自己喜欢伊并且能跟伊共鸣的point,从而给听伊的音乐找个切入点)。

追求到手之后就可以发展一下感情了。

丁老师初中的时候热爱武侠小说,但那个时候还没有网络,市面上充斥着“金庸著 作”“古龙巨 作”(注意那个杯具的空格)之类的东西,而且港台的作家还流行互相捉刀(倪匡一个人就捉过金古),另兼有无良盗版商粗制滥造(当时的盗版业还没有现在那么有职业道德,什么漏字错排跳章比比皆是),为了辨明一本书的真伪好劣,共看武侠小说的同学几乎个个成了版本学的专家。再加上一些出版社的火星翻译者译的“世界名著”,丁老师养成了一旦喜欢一个作品就会比较其各个版本的习惯。

当你对一个作品产生感情,并且相当程序地了解(你脑中塑造的)那位作曲者之后,对于伊的某个特定作品的了解,就可以通过反复地不断听各个版本,比较其中的差别来细化强化。

丁老师是反对执着于听某些“名碟”或者“标准演绎”之类的,这是被别人的思维左右了自己的判断,让别人的审美决定了自己的耳朵。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一切的“好”或者“不好”应该尽可能摈弃所有偏见,由自己去鉴别,别人的“理想版”是别人的,性格不同见识不同的两个人对同一个作品完全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而古典音乐的作曲家都已经死绝了,所以哪种理解才是“正解”是没有答案的。即使贝多芬在世,弹他自己的作品,在不同的心情之下,也可能弹出不一样的效果。
凡是能出唱片的都是拿得出手的演奏家,不至于有太离谱的出现,所谓一个演奏者的“好坏”主要是针对是否符合个人感受而言。尤其对于我等音痴来说,是否弹错音技巧是否有瑕疵等等的技术问题,只要不是很严重,我们应该坦然承认——自己是听不出来的(听出来就不叫音痴了)。我们能听出来的是什么呢——分句,停顿,轻重,缓急,音色,还有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切合度,即这个人的演奏是否切合我们对这个作曲者的这首作品的想像的(所以丁老师最烦一些所谓“古典爱好者”不说点具体的特别,就在那里争“xxx就是弹得比xxx好”之类的无聊问题)。

在拿自己很熟悉的一个曲子说明版本比较的问题之前,丁老师要插入两点

1. 入门的话最好不要使用交响曲,贝五对我是个美丽的意外,实际上对于除贝三和贝五之外其他的交响曲我相当长时间的无能——交响曲太复杂太长篇。室内乐或者钢协之类的应该比较好,听上去会有角色感,像在听一个电影里的不同人物讲话一样。

2. 虽然丁老师反对“执着”听某个演奏,并且将之想当然的“最理想化”,但是一开始最好还是找个“公认较好”的版本。一般这种演奏会比较“正常”,即不会有太个性化的演绎出现,对于我等不会看谱的音痴来说,是了解一个曲子的大概结构比较好的途径,不会成为寻找“最切合版本”途中的绊脚石。像丁老师最近很沉迷的Samson François就是一个很不常规的Chopin演绎(包括他老师cortot),如果从他们入门的话大概会被带歪掉(只不过我偏好这种邪门的)。所以如果看上Chopin的话,正经的还是听Rubinstein或者李云迪(现场听过之后,我真觉得这位同学是个入门的好选择)

那么丁老师用来说明“版本不同,结果很不一样”的例子,就是大名鼎鼎的,之前曾经提到过的《热情》(Appassionata),以下所有链接来自youtube,请各位主动翻墙

丁老师听的第一个版本是Rubinstein。要说我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在完全没有任何资料参考的情况下一伸手买到了月光+悲怆+热情的卡带(对的,那是卡带的年代)。然后因为有听着声音睡觉的习惯,所以每天睡前就放这个。通常月光没完我就睡着了,但是估计是刚睡着还是浅睡,大脑还在记录外界的情况,再加上小时候对《少女疑云》(丁老师查到了片名不过没找到片源)的记忆,对热情也是一个烂熟于胸(甚至会在某种特定的时刻自动在脑内播放),一直听到这盘带完全报销为止。

给狐狸同学参考的法语书单

那么丁老师又要开课了(咳咳)

答应了狐狸同学给一张法语书单的。怎么说呢,丁老师曾经被某些人认为“除了脾气太坏而且讨厌小孩之外是很适合当老师的人”,因为丁老师喜欢因材施教,而且虽然本人有拖延症的毛病,但是动起手来是喜欢有效率地达成目的的那种人。

所以这里丁老师要发惊人之语了——如果还是初学者的话,请不要从法语名著入手,有多少爱都不行。

这是丁老师总结个人经验得出的结论。因为丁老师的第一本小说是《傲慢与偏见》,而且结果不错。所以丁老师曾经试图在法语身上再现辉煌,结果自然惨败。原因有二:

1. 虽然都是“外语”,但中国人对于英语及英美文化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法语。即使在丁老师小时候,看的美剧还称为“译制片”的年代,英文歌曲已经风行一代,美国之音更是当时装13的圣品,另外丁老师记得还能收到一个专门使用极慢速英语的电台,所以即使全无英语基础的人,对于英语的发音语速和语句结构还是会有一个大概的印象的。

2. 英语的口语与书面语相差并不太大,与中文的情况差不多。而法语则是口语与书面语泾渭分明的——最著名的情况就是变位的使用,此外还有许多专用于书面语的单词,及让人恐怖的长句。阅读能力很强而口语不佳,或者口语极强但书不怎么看得懂,这种情况在法语学习者中都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

结合以上两点,如果想从“经典名著”入手学习阅读法语的话,一般结局就是这样——你完全感受不到读书的乐趣(即使是拿大仲马开刀),而且开始厌恨法语~~~因为差不多每隔两个字你就得查一下字典,然后每隔一段就有一句让你头痛的句子。

作为论据,丁老师现摘抄大仲马——也即古典时期的“通俗作家”的中篇《黑郁金香》中的第一句。请记住这种句式在法国作家的笔下是很正常的,而且这真的是一句话!(不过这本书不在“送出”名单内,因为插画是Pierre Rousseau画的,丁老师在二手书摊发现它的时候简直是屁滚尿流地冲向柜台……):

Le 20 août 1672, la ville de La Haye, si vivante, si blache, si coquette que l’on dirait que tous les jours sont des dimanches, la ville de La Haye, avec son pare ombreux, avec ses grands arbres inclinés sur ses maisons gothiques, avec les larges mirors de ses canaux dans lesquels se reflètent ses clochers aux coupoles presque orientales: – la ville de La Haye, la capitale des sept provinces unies, gonflait toutes ses artères d’un flot noir et rouge de citoyens pressés, haletants, inquiets – lesquels couraient, le couteau à la centure, le mousquet sur l’épaule ou le bâton à la main, vers le Buytenhof, formidable prison dont on nous montre encore aujourd’hui les fenêtre grillées et où, depuis l’accusation d’assassinat portée contre lui par le chirurgien Tyckelaer, languissait Corneille de Witt, frère de l’ex-grand pensionnaire de Hollande.

这句话写得非常漂亮(我常听到同学说《黑郁金香》无聊的,都是因为伊拉没有看原著的缘故),如果阅读起来的话,节奏和音调极为动人,但是如果对着这句话只有满头雾水或者无限头痛的话,那么Hugo或者Standale或者Zola或者Maupassant只会更雾水更头痛。

丁老师初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推荐的Duras的小说,理由是——这女人用完成/未完成过去时写作。不过可惜的是丁老师手上并没有她的作品。另外La fontaine的寓言和一些童话故事(比如《小王子》或者《穿靴子的猫》)等等,因为是儿童读物,所以用语简单,便于快速地掌握和适应法语的句式和节奏感(当然这些书丁老师有,但都不是口袋本,而是贵死人的绘图本)。

所以丁老师学法语之初在上面乱涂乱画的都是什么书呢?答曰:英语译本。对滴,丁老师是从《小公主》开始完整地阅读法语小说的。这里有两个便利,第一是原著和中文版丁老师都已经非常熟悉,而且还看过电影,对于剧情人物故事什么的都了然于心,即使遇到个别卡住的地方,也不至于雾水。第二就是前面说过的,英语句式的特点限定了它很难自然地写出像法语这么长的句子,所以翻译成法语的时候,自然也都变成了短句。第三就是这仍然是本儿童读物,所以并没有太困难的生词,出现的词汇都是身边和日常的东西,方便记忆。

于是丁老师提供的“可送出”书单如下:

1. 假如狐狸君对自己的阅读能力有足够的信心的话,丁老师这里有《红与黑》(不过缺页了,二手书嘛,没办法),《包法利夫人》和l’éducation sentimentale,《萌芽》(左拉),《魔沼》,le grand meaulnes(不知道中文咋翻译),《小东西》,Le cercle de famille(仍然不知道中文译名),《恶之花》和Une saison en enfer,Hugo的Les contemplations和les rayons et les ombres,《三个火枪手》(我不知道缺不缺本),balzac的乡村医生,maupassant应该有一本(我忘了塞哪儿呢),Christian Jacq的Ramsès,le lac salé,contes et légendes de savoie,还有老佛爷夫人的la princess de Clèves。

2.假如狐狸君是想快速掌握阅读法语的方法的话,丁老师这里有《小妇人》《小公主》《王子与穷光蛋》《哈克贝里·芬历险记》《野性的呼唤》《白芳》Harry Porter之《火焰杯》《达芬奇密码》《最长的一天》《西线无战事》还有三本希区柯克故事集(私心强烈推荐),另外自然还有《呼啸山庄》《金银岛》。

理论上丁老师可以带十本书(具体还要看打包行李的情况),请各位有志学习法语的同学跟丁老师联系,丁老师不是很乐善但一向好施书的。

正在追的美剧及一个博客推荐

CM的508拍出了水平,拍出了风格,拍出了……(被拍飞)无论是Garcia的哥特风小剧场,还是整个老电影的氛围,都很有味道,再加上T-Bag倾情演出,居然有种希区柯克的感觉~~~

看完House的509,我脑中居然闪过一个想法——美国人原来都不种牛痘的吗?那如果什么人把天花病毒放到什么容器里带去美国,根据这个病毒的传播特性和死亡率,比当年用飞机撞掉双子塔要厉害很多啊,并且立刻想了好几套能够大规模散播病毒的方案(话说我看cm什么炸弹投毒之类的罪犯都会立刻幻想几套近可能完美的方案的出来),我特么的邪恶了……
而且照理说一种病毒不太可能被“从这个世界上消灭干净的”,毕竟这是分裂繁殖的物种,一个肆虐了地球十几个世纪至今仍然没有特效药的——也即是没有天敌的——可通过空气传播的传播。美国的科学家未免太大意了。另一方面,在人还没有死掉的情况下,先认定了悲观的那个诊断,完全不对我的眼。只要有一丝疑点一丁希望都应该抱着最坏的打算朝最好的希望努力,最后就算杯具至少这是“注定”而不是“遗憾”。所以新来的小妹终于有爱了(虽然我还是觉得她长得像沙皮狗,远不及13美艳。13你到底回不回来啊?!)

馒头眼看着就要朝各种同人所预测的方向发展了——馒头最后要在RJ的死和Lisbon的生之间做出选择的。现在还说不好jisbon之间是属于哪一类感情,但即使做不了情侣,至少也达到兄妹或者兄弟这样的程度了吧。根据美剧一贯来的主张,能让人放下恨的最好劝解是神马呢——是爱(翻白眼ing)。虽然老套了点,但观众都吃这一套,我在此仅代表大部分馒头的观众欢迎编剧下这个套给我们。

最后要推荐一个博客,豆瓣上的同学推荐的,非常对姐姐胃口的怪奇文芸見世物小屋,別看名字取这样,博主是个宅男,专门搜集介绍一些怪奇acg,偶尔也会有重口味电影,小朋友或者口味很清淡或者完全不了解二次元世界的同学就省得跑这趟了。与以上标准完全相反的同学则一定推荐去看一下,博主的吐槽点非常准,资讯量又大,我总是把他想像成新八几呢。
这又是一个让姐姐我心生勾搭之念的博主啊(于是各位可以想见这个blog有多么的可爱)——果然只要不看到脸,我就比较博爱了。可惜人家还读大学呢(话说为什么在网上我就总是看上在读的小迪底,其实在大叔控的外表下我骨子里是个正太控么?!),而且网上勾搭通常是没有好结果的(虽然我只在很久以前干过一次,但也意味着100%的失败率啊,太特么惨了),再者我觉得这位披着萝莉控皮的伪怪蜀黍骨子里应该是基友来着……于是各位和我一样对博主心生好感的姐妹们切记“可远观,可亵,不可玩”,基友们倒是可以去玩玩看

姐又搬运了……

这段时间因为比较忙,连shopping的时间也没有,于是姐都是网购的,过了段时间姐也忘了下个会送来的包裹是啥。

既上次一下领了仨之后,这回又是一次取俩。倒是不重。不过问题就在,其中一个想来是画具,因里面有一副画架,所以整个盒子有我一人来宽半人多高,本身已经极不易抱住,外加另一个包裹上贴着N&D的封条,里面都是茶器精油一类的东西,被打着一个50公分左右立方的盒子,而且必须要小心轻放。

一看到这两只包裹,我的脸就垮了,心中迅速盘算能将它们弄回家的可行性方案。邮局的姐姐非常善解人意,一看我面色不佳,主动提出借他们平时用来送信的小拖车给我,如此一来,从邮局到家的这段路算是顺利解决了。我拉着小拖车走在路上的时候,一直都在想:为毛这里邮局工作的人都嘎nice泥?pref的人又不见全都嘎nice……难道进邮局之前是要先通过一个神马nice指数测试神马的吗?

其实本来我的计划就是把拖车放在楼下,分两次把包裹搬上去。结果就在我一手拉着拖车一手别扭地在包里翻电子钥匙的时候,传说中的召唤兽居然又主动现身了!这次换了个帅哥,帮我把拖车一起弄进大门,然后一人抱一个箱子进行负重练习……一切奏那么凑巧~~~正如某人所说的,上帝是眷顾着我的啊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郁闷了。除了这两只包裹之外,还有samson大叔的全集一盒。话说我对钢琴神马的本身不是很有兴趣,不知道为啥对这位大叔突然就爆发了臆症(俗称花痴),有天晚上还梦到人家。甚至为了更好地收听这位大叔的弹指神功还弄了台音响(就是上次差点没把我搬挂的那个),并且还打起了耳机的主意(抱头ing)我说这位大叔,等我死了,您能不能来会我一会,给我点好处神马的折还我阳世里耗在您身上的钞票啊……

基于这种臆症,我不顾天寒夜黑风高雨细,硬是摸黑走了半小时(因为这条路就在一站远的地方,所以本以为很快就走到的,但没想到这家店是在路尾啊!老娘从1号从到350号啊我擦!fnac你tmd就不能寄邮局嘛!)到达取件处,结果人家告诉我说“取包裹的晚上六点就关门了。明儿请早”。于是老娘只好再走回去,附近居然连个地铁站也看不到!

路过velib站的时候,老娘突然想起来世界上还有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不过我说巴黎政府你们想搞鼓励市民多骑车少开车以实现低碳环保,那你们先给搞两条自行车道出来啊!!!有些单行线上,老娘麻麻黑的骑着辆车,给对面开过来的汽车用大头灯一照,脑袋瓜里总是出现某些韩剧的场景……老娘很怕死的啊我擦!这条路要是换在中国,老娘五分钟骑穿了,在这里硬是心惊胆战地骑了十五分钟!

重口味爱好者不会法语是很可惜的事情——Kill Me Please

s4530320 这片放映的厅很小,可见跟广大人民群众不甚亲近,我想在中国应该是没机会看到了——即使有人把它放到网上,要等到字幕恐怕没个一年半载也是等不来的(姐姐实在没时间做字幕),所以说各种(心理/黑色)重口味爱好者不会法语是件很可惜的事。

本片是法国和比利时合拍的。看多了这样的组合,就会发现比利时产的片子都挺阴暗的——无论是基调还是色调,不知到底是该国的天气还是文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又是一部黑白电影(嗯,我说“又”了),加上故事的背景设置在欧洲某个极冷的国家冰天雪地的深山老林的古堡中,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古早的吸血鬼电影,从视觉上增加了这种阴暗隔离和悬疑的效果。

故事的情节听上去很荒诞,是说某位相信“自杀也应该死得有尊严”的医生Kruger在政府的资助下开了一个“无痛帮人自杀”的诊所,专门接收那些“有正当自杀理由的患者”,在完成了他们的最后一个愿望之后,让他们服下某种特治的药水让他们“有尊严地”“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

听上去好像很合理,跟“安乐死”差不多的意思,顶多就能在“伦理道德”或者“宗教人常”的方面争论一二。但随着诊所中几位患者一一出场,观众会发现人类是一种如此容易丧失理性的动物,而这个世界又这样非理性地运转着,使得电影开始所设定的“合理性”恰恰成为黑色幽默的源头,造成了一种喜剧效果。

这部影片整体上来看几乎是没有所谓plot的,就是一堆人凑在一起,然后突然发生了状况,一切就结束了。对于每个人物也没有过多深入解释,一切人物塑造都是在彼此的对话中完成的(剧本设置了“保险调查员”这个角色,也是为了完成这部分的衔接)。更兼采用了手提的拍摄影方式,造成一种类似纪录片的风格,形成了“事物原本就是如此的”的代入感。

影片一开始即以一位因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说谎而被勒令离开诊所的患者的死亡提示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暴力和荒乱。事实上全剧中只有一位患者是依照Kruger医生的“合理”想法“平静”地死去,这位“唯愿牡丹花下死”的患者如愿赤身裸体地死在女支女的跨下——这无论怎么看也称不上有“尊严”,但已经是Kruger医生最成功的case了,影片接下来展示的各色各样的死法(火烧,枪击,刀刺,活埋,勒死~~~)那更是连“平静”都不沾边了。

“食色性也”,不知道导演是否知道孔老夫子这句话,假如伊先前并不晓得的话,只能说这是东西方所共识的人类天性。这些本来应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自杀者们,临死前最后的遗愿都离不开两件事——吃和性,而这些因“对自己下不去手”而求助于Kruger医生的病人在伤害他人的时候却个个从容不迫干净利落,甚至在自身性命受到巨大威胁的情况下,稍一摆脱危机,这些一心求死的人要干的是就是强j女人,杀死同伴。

所有的自杀者在来到诊所前都给Kruger寄了video说明自己自杀的理由,而之后这些人所进行的“杀害”行为却是完全没有理由的。然而半纪录片式的摄影风格和强大的剧本说服观众剥去各种“自欺欺人”的谎言(比如“我老婆是我赌牌进输掉”的云云),接受了这些“没有理由的杀戮”,接受了“人类本来就是如此”的立场,接受了“他人即是地狱”的idea。如果“他人即是地狱”,又何需要“自杀”,你分分钟都可以死在自己身边某人的手上,也分分钟都可能成为残害别人的凶手。

作为本片中唯数不多比较接近“我们习惯了的人类”,彬彬有礼循循善诱又富有同情心的Kruger医生最后也沦陷在这场疯狂当中,使得全剧唯一的“合理性”也不复存在,他最后一边镇定地给自己配药一边思路清晰地向一个被打得半死如果得不到救援极可能就要流血而死的村民解释“加拿大所做一项调查”显示“人类每年花在自杀中的费用”如何昂贵,因此他才得到政府资助开办这个诊所云云,给影片画上了一个巨幽默的句号。

作为一部cult片,虽然本片一直流走在重口味的边缘地带,但是剧本的粘性和细致,主题的黑暗,还有种种欧洲式的幽默,绝对推荐给喜欢重口味的童鞋们(是说这片本周就要下了,在巴黎的童鞋们抓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