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还是down……感谢同人作者们

又到换季的时候,自然各种老毛病又一一到访——今年更糟,是一起到访。

我身体这边厢已经倒了,那连厢房子也来闹别扭。楼下的房东从悉尼度假回来,发现天花板上有水渍,某日早上从我门缝底下塞了张constat amiable进来,我这个翻箱倒柜地找住房保险……物业为了不让浸水的情况进一步恶化,索性关了我闸门

于是现在的情况就是生病,没水,还找不到保险。

我的自制力handle不了这种情况,于是什么正经不正经的书都放下了,又开始专心地看同人。自从hp7出了之后,hp的同人算是写到尽头了(原作者就已经写得这么像同人,让同人作者们无处下手啊),Huddy已经官方配对,大家想看到电视上去看就行了(老美的生活真性福,我算算huddy加起来一百岁了,现在还处在每天滚床单的“热恋”期,祝house大叔季季都如此性福)。在fanfic上翻了翻,看了篇jisbon

这个配对特么多温馨的he~~~跟馒头叔的笑容一样治愈,几个短篇下来这人生又靠这些虚拟的人物充满爱和希望,明天就又是新的天了。官方也很识相每集给点苗头,但死活不开花,真真是暧昧最高。据说女王马上就要有个官方追求者出现了,同人写手们都磨光了键盘等着呢。

我现在就盼着28号的大罢工,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家躺一天,恢复恢复元气——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巴黎,那个词不是“浪漫”不是“艺术”不是“美女”而是“罢工”!(这么严肃的问题咱改天说吧)

——————————————————————————-

李刚门这件事,再怎么闹闹闹,即使最后迫于媒体(主要是来自网民)压力,依法律途径看似合理的解决了(当年在浙大撞人那个判了几年来的?),那也不是任何人的胜利。这件事情如果最后就事论事地解决,事息人宁,那就始终只停留在对当事人的道德谴责上,而这种道德谴责是不具备约束力和威慑力的,不能保证不能防止不能多少的降低下次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机率。

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从根上就不会出这种事。官二代富二代撞死人不当成回事的案子这也不是第一次了,这种“群情激愤”都快成年经甚月经现象了。只是每次这样全(网)民上阵的骂也好人肉也好,都只能解决一个案子,为一个受害者讨回公道。其实每天相似的事情都在发生——在各个角落,用各种方式,只是有些人他们不是大学生,他们甚至连关注的声音都得不到。

人权高于法制,因制度上先天不足,给后天执行上的种种弊病提供了温床,最后就变成一种意识上的反应。中国人怕有权的人——尤其怕跟自己利益相关又有权的人。在连房子漏个水这种事情在法国大家都第一反应自然而然地交给委托方由法律程序来解决的二十一世纪,只怕在国人心里,或多或少地都相信——且是有足够理由这样相信的——在中国权利(权+利)大于一切,只要能得到终极的权利,即使犯下滔天的罪过,也可以全身而退,反过来说,如果自知犯下了法律文书上被判为死的罪过,那么逃生之路就是获取各高的权利,高于民法,高于刑法,高于宪法的权利。

当沉默人变成大多数的时候,说是民族性说是群体个性,都太想当然,毕竟民族性群体性不能是从这种民族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就基因决定的,还是由后来的社会潜移默化形成的。中国的史书上,壮烈甚至惨烈以至残烈的事迹并不少见,崖山就是一例——即使是中国历史上是认为最软弱的朝代也有最后的勇气。必然有个理由,让一个民主程度比美国高五倍的社会里,原本应该是主人(所谓“民主”最朴素的说法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嘛)的大多数选择了沉默。当面对生命之流逝时,大多数选择沉默,那只能说明这些大多数是有多么害怕,害怕到不得不抛弃良心。

最后的问题是:是谁,让大多数人害怕得不得不抛弃良心。而这些现在害怕的大多数中,有多少一朝得到了机会,会变成那些不害怕的“少数”,变成某个李刚,或者李刚的儿子,或者李刚的孙子。正义神马的,当只在神话故事里存在时……